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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2640100454031979U/2026-00016 | 发布日期: | 2026-03-12 |
|---|---|---|---|
| 发布机构: |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 责任部门: |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
| 名 称: |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资产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 ||
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各类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文物文化资产数字化信息使用权资产评估
2.选聘单位: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服务范围:418件可移动文物、9件场景、46件照片等文物文化数字化信息使用权进行资产评估,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及后续与拍卖机构的对接等增值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等相关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
2.资质要求:
具备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有效资质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经验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独立完成过文化旅游、数据资产或类似领域的资产评估业绩。
熟悉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或文化遗产地相关工作流程及政策要求者优先。
4.人员与设施:
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配置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进行工作。其中须指定人员作为本服务项目团队的负责人。
(1)报价人的服务人员应具有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
(2)报价人应保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除非采购人书面同意,报价人不得更换服务人员。如需更换,应以同等或更高条件的人员取代需更换的人员。若因人员更换影响本服务工作的,由报价人承担所有损失责任。
(3)当采购人有合理理由认为任何工作人员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时,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报价人更换,报价人应无条件执行。
专职人员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5.其他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选聘程序及评审办法
1.报名与资料获取:
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夏陵景区(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陵景区综合管理中心215室)。
方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选聘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8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申请文件需按选聘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3.评审办法: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资质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拟派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收费报价合理性、对文物保护及景区项目特点的理解等。
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取若干家(具体数量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备选库,并报管理处批准。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
2.资产评估服务费限额:陆万元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可查阅 。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951-5668973 15809517099
监督电话:0951-5668976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或入围资格。
2.无论申请结果如何,申请文件均不退还。
3.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2026年3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