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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26401120100675759/2024-00088 | 发布日期: | 2024-10-1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名 称: | 关于对灵武市政协十三届第三次会议7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白铁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灵武市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再生资源产业,银川高新区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议将自治区留存的20%部分全部给予县区,将县级财政收入分配比例提高至50%, 增强灵武市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区域竞争力,支持全区循环经济产业持续性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建设银川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
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国家税制统一性,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的决策部署,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财政部门核查(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宁财便发〔2024〕495号)”相关要求,关于“加大财政奖补,建议县区、园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核心区研究制定,基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展绩效的奖补措施,根据企业营业收入和产值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给予企业地方财政贡献80%-100%比例的财政奖补”的建议与上述文件要求不符,故无法给予企业财政奖补。但2024年以来,银川高新区、灵武市工信局积极引导企业申报惠企政策,帮助再生资源企业恢复发展。今年以来,先后组织中再资源、瑞银有色等10家企业21企次申报自治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银川市购买大宗商品原料贷款贴息、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绿色工厂等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截至目前,中再资源、亿能固废等8家企业获得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等政策资金奖励共175万元,宁夏亿能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三是为积极推动灵武市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准确把握和执行“第5号公告”政策内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及加工企业健康有序经营,灵武市工信局联合银川高新区、灵武市税务局、财政局于今年五月召开了全市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专题培训会。“反向开票”部分对应的销售额既可以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企业前端自然人难以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问题,为企业合规有序经营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银川高新区智慧园区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接入宁夏中再云汇信息有限公司大数据平台,通过高新区智慧园区辐射到自治区、五市及其他园区智慧园区平台,借助全区平台资源,引导全区再生资源交易业务通过中再云汇平台交易,有效整合再生资源行业再生钢、再生铜、再生铅等金属企业,吸纳和聚拢灵武周边乃至内蒙、甘肃、山西、陕西等地的废钢、废铜、废旧铅酸蓄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加入“再生云汇”平台,进一步扩大“再生云汇”平台对再生资源产业辐射效应,截至目前,平台实现营收143.69亿元。
此函。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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