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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26401120100675759/2025-00057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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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责任部门: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名 称: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州化工产业园(2025-2035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受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承担了《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州化工产业园(2025—2035年)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灵州化工产业园(2025—2035年)总体规划》
(二)规划范围
银川高新区灵州化工产业园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包括规划近期和远期展望范围,其中规划近期四至范围为:东至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灰厂,南至红老铁路,西至距东至国能宁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电厂4公里处,北至规划宁东基地4号渣场。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5年,其中:近期2025~2030年,远期2031~2035年。
(四)总体定位
与周边化工园区产业链衔接,进行延链补链强链耦合协同发展,做大做强绿色能源产业,聚焦绿电利用、绿氢生产、绿色循环“三绿”产业布局,稳步推动风光储氢、绿氨绿醇一体化发展,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作为银川高新区的片区之一,灵州化工产业园将助力银川高新区在银川市打造“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中成为科技产业核心区。
(五)规划产业定位
灵州化工产业园规划建设以绿色能源产业为主、新型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工产业为辅的绿色能源产业化工园区。绿色能源产业包括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制氢及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可再生能源制氢、绿氢制绿氨绿醇等。新型材料产业包括高性能合成树脂、高性能纤维、新能源电池材料等。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包括催化剂、水处理剂、电子化学品、表面活性剂、其他助剂、生物医药和营养补充剂等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
灵州化工产业园近期主要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新型材料产业和高端精细化工产业;远期主要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新型材料产业、高端精细化工产业和油气深加工产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及评价重点
(一)技术路线
本次评价确定的技术路线见下图。
本次评价技术路线图
(二)评价重点
(1)规划概述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2)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3)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4)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7)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8)公众参与。
三、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宁夏灵武市东塔镇镇河路
邮政编码:750400
联系人:雷刚
联系电话:0951-8633449
电子邮箱:ycgxq_ctp@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唐微
联系电话:010-84665895
电子邮箱:623057717@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认为本轮规划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二)您是否赞成本轮规划的实施(不赞成请说明原因)?
(三)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轮规划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轮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七、信息发布与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