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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51/2019-00158 发布日期:2017-11-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名 称:脱贫富民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

脱贫富民战略银川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振奋精神,实干兴银,顺应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快乐、生活幸福目标,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切实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收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3号),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脱贫富民”战略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发展理念,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核心,以建设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和西部地区转型发展先行区为目标,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大力实施富民工程,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市人民群众有好工作、好收入,生活有好环境、好心情,过上更有保障、更有尊严的幸福生活,让城乡居民获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脱贫后收入稳定、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更加殷实,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享有更充分的就业、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2020年,力争全市移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两番,达到14000元,年均增长10%以上,2018年达到11300元,2019年达到12500元,移民地区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确保2019年现行标准下辖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高脱贫成果,采取积极措施推进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城市社区居民贫困人口稳定增加收入,逐步健全完善低收入家庭救助保障政策体系,提高生活质量,与全市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物质生活更加殷实,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40000元,年均增长7.5%以上(2018年达到35000元,2019年达到3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00元,年均增长8%以上(2018年达到14000元以上,2019年达到15000元以上),确保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全覆盖,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180平方米,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满足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2020年,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8%,小学6年巩固率达到99%,初中3年巩固率达到96%,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城乡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

----顺应社会保障新需求,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走在西部前列。2020年,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均预期寿命突破78岁,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实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帮。

三、重点工作

(一)以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为目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双轮驱动,集中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以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创新产业扶贫工作机制,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1.大力实施特色产业增收脱贫行动。坚持特色产业引领精准扶贫,制定贫困村可持续脱贫致富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发挥产业示范效应带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贡献率提高至30%以上。根据各地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群众意愿,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结合整村推进和扶贫村提升工程,整合产业扶贫资金,重点建设2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支持兴庆区小塘村、金凤区和顺新村、润丰村、西夏区泾河村、灵武市泾灵村、永宁县原隆村和贺兰县新荣村等贫困地区发展蔬菜、枸杞、葡萄、花卉、红树莓、肉牛(羊)、肉(毛)兔、光伏农业等特色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重点扶持100个扶贫产业合作社。鼓励贫困户联合组建合作社,推广“合作社+贫困户”发展经营模式,支持农业种养殖专业合作在贫困村开展订单农业、土地流转、产销对接,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重点培育50家扶贫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质水稻、瓜菜等特色农产品储藏、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均衡上市、减损增效。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给予一定贷款贴息,鼓励龙头企业在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加工园区,带动当地优质粮食、牛羊肉、葡萄酒、枸杞等特色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开发,让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重点培养1000名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领头雁”致富工程、青年创新创业“造星”和人才聚贤工程,以贫困村青年能人、返乡创业青年为对象,重点培育一批发展产业、率先致富、带动群众增收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每人带动5—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协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5-10万元以上启动资金并给予贴息,带动周围群众脱贫致富。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大力实施“两个稳定就业”脱贫行动。围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变务工就业模式,强化劳务产业“铁杆庄稼”的持续创收增收作用,力争使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不低于总收入的55%。各县(市)区积极培育和壮大劳务经济,开展有组织的劳务协作,在城市、城镇及附近的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大型企业、城市服务行业等开展劳务输出,每个贫困村培育1-2个带动能力强的劳务输出组织(或劳务经纪人),年带动劳务输出人次不少于300人次,统筹就近务工、短期务工、季节性务工,稳定形成贫困群众长效创收的“铁杆庄稼”,确保每个建档立卡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在企业获得稳定就业岗位。对主动吸纳贫困群众就业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在申报财政扶持项目上予以优先考虑。支持建档立卡家庭外出务工人员或“两后生”返乡创业,在创业资金和贷款贴息上给予支持,“两后生”参加技工院校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享受自治区政策每人补助6000元,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每人再补助生活费3000元。重点抓好培训促进就业,继续深入做好“四定”促进创业就业,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型的贫困群众,围绕保洁、保姆、保绿、物流配送、分拣等一二三产业融合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结合贫困地区雕刻、瓦塑制作、窗花、曲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手工艺术,开展精准扶贫培训,每个有劳动生产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掌握1—2项脱贫致富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实现“培育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教育局、财政局、妇联、团市委、各县(市)区

3.大力实施科技兴农富农行动。坚持科技兴农扶贫,以科技增效提升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能力。实施国家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鼓励农技人员带着技术和项目进村入户,提升贫困地区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加快培育科技示范户、示范基地,每个县(市)区建成2-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培育2-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每个示范户带动10-20个贫困户,通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当地特色农牧业提供有效益、能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模式和管理经验。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进程,全面实施“智慧网络覆盖、信息服务、农村电商、网络扶智和网络公益”五大工程,构建市、县、乡、村农业信息网络体系,为基层农技人员和贫困户提供快捷的农业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富民政策等咨询服务,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到2020年,贫困地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科协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市)区

4.大力实施行业和社会救助扶贫行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助力脱贫攻坚的合力作用,切实发展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企业及社会组织在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合力,突出各主体优势,制定工作计划,实现对口帮扶。大力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加大整村推进力度,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实现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对已销号村继续巩固提升。教育部门推进教育资源向贫困村倾斜,借助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确保常住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人社部门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开展精准就业扶贫,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建档立卡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挥民政、人社、卫计委、残联等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对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优先集中供养,让特困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待遇。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使医疗救助对象及时获得慈善组织的补充援助,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救治对象开展集中诊治、康复治疗、建立专门档案并定期回访。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开发,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帮扶工作,通过各类资金投入、项目带动、招收工人等途径,实现每个贫困村有1—2个对口帮扶的企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实现脱贫致富。妥善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扎实推进“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商务局、残联、工商联

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5.大力实施金融扶贫行动。做实金融扶贫,助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坚持以金融工具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打好财政、银行、担保、证券、保险“组合拳”,加快推进寿险、金租等金融机构在基层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向特色产业集聚。发挥扶贫产业担保基金作用,重点支持带动建档立卡户增收脱贫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实现扶贫资金与金融资金捆绑放大。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通过财政以奖代补等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并给予一定保费补贴。继续开展针对全市建档立卡户的小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扶贫保”,着力解决因意外事故、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问题。加大贫困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力度。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各县(市)区、各相关金融机构

6.大力实施精神脱贫行动。狠抓精神“脱贫”,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加强贫困地区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乡规民约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贫困地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大力倡导民主法制、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激发贫困群众奋发脱贫的热情,克服“等、靠、要”思想。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传统美德,加大脱贫典型发现、总结、宣传力度,建立脱贫正向激励机制,完善帮扶内容、改进帮扶方式,设立“脱贫榜样户”专项资金,奖励积极主动脱贫的贫困群众,引导群众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就业和脱贫致富上来,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全市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地区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普遍建立村级文化中心,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地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实现精神上率先脱贫。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扶贫办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

7.大力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行动。进一步完善兜底救助制度,织密贫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在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基础上,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延伸。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采取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扩大医保报销目录、提高大病救助上限、政府兜底保障等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市级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建档立卡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确保自治区确定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对宁夏籍在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学生及高职院校农林师范类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200元标准减免学费;对宁夏籍在宁就读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给予励志奖学金5000元。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将处于低保边缘的低收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将农村五保对象统一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制度,适度扩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提升贫困群众基本保障水平,提高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水平,对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人员,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人不落。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卫计委、残联、各县(市)区

8.大力实施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创建行动。坚持脱贫攻坚与巩固提升两手发力,立足银川市实际,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和全国东西部协作座谈会(银川会议)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东西扶贫协作、闽宁对口帮扶,以闽宁镇三年小康规划为抓手,以贫困村整村推进为契机,结合脱贫销号村巩固提升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支持,开展“三大三强”促脱贫富民行动,推广“两个带头人”工程经验,加快推进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展产业增收项目、环境改善项目和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项目,建立稳定长效脱贫机制,在全部贫困村如期脱贫的基础上,力争每个县(市)区有1-2个贫困村高标准步入小康社会,打造全国脱贫攻坚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配合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二)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为核心,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富民惠民工程。

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民生工作的关键来抓,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通过收入政策调整激发群众致富增收活力,推动工资性和转移性收入稳步提高、经营性和财产性收入加快提升,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更多转化为富民成果,让广大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9.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实施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增效工程,现代农业经营性收入对全市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坚持“三精”农业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产业三大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1+2+4”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狠抓优质粮食提质增效,建设国家级优质水稻生产基地,深入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增产模式攻关,优质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40万亩左右,争取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秸秆还田机械深松深翻、有机肥替代示范,每亩分别补贴40元、100元,提高粮食种植比较效益;以牛羊肉精深加工和婴幼儿奶粉等中高端产品开发为重点,进一步拓展延伸草畜产业链条,建设全国高端牛羊肉和优质乳制品生产加工基地,规模养殖化率达85%以上,推进草畜产业节本增效;做优做强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产业集群,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葡萄酒年产量达1亿瓶以上,区外销售量达到70%以上,综合产值实现100亿元,成为中国独具特色的“紫色名片”;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参照自治区标准,给予新建全钢架日光温室(含新型保温材料温室)、全钢架大拱棚、拱棚一定补贴,建设西北“菜篮子”和四季鲜菜生产基地,巩固提高30万亩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配套完善10万亩夏季露地蔬菜生产基地,提升产后保鲜和商品化处理能力,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冷链设施、田头市场,扩大优质瓜菜外销市场;做大作响花卉园艺产业,打造西北最大花卉苗木集散地、长枣之乡和优质枸杞生产基地,重点发展兴庆花卉、灵武长枣和西夏枸杞等地方特色产业,将地方特产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坚持绿色、高效、低碳养殖模式,做精适水产业,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建设西北最大优质淡水鱼生产基地,名特优新品种占80%以上,水产健康养殖面积比重达70%,巩固提升优质水产品西北地区优势;坚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休闲创意农业和乡村观光休闲旅游发展,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创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支持休闲农业、田园综合体、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创建达标的自治区示范休闲农庄给予以奖代补,全力塑造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市形象,经营收入突破10亿元,带动周边居民就业5万人次,拓宽农村居民就业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葡萄酒局、商务局、体旅局、各县(市)区

2)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提升工程,加速聚集生产要素,全面提升土地综合效益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以现有农业产业园区(基地)为基础,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打造一批一二三产融合、产加销游一体、产业链条完整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科学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鼓励各县(市)区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开展“三园”创建升级活动,集中建设产业园农机、设施、质检、冷链、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开展枸杞、葡萄和畜禽等关键技术品种研究攻关,筛选和培育出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动植物优良品种,打造百瑞源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各县(市)区要建立现代农业园区招商引资机制,借助银川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战略定位,积极引进外来投资,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国家级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发展出口型农产品。支持园区企业通过整合联合、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力争到2020年,培育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50个、科技园50个、创业园200个,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水务局、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各县(市)区

3)实施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升级工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动价值链条升级。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加大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生产规模大、经营机制好、科技含量高、加工产品精、带动能力强、辐射区域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到2020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00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60家,实现销售收入500亿元。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外资嫁接等途径,从生产经营向资本经营发展。探索财政直补农户资金通过龙头企业补贴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创建水稻、蔬菜等“五优”基地。扩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贴息资金支持范围,实现所有农业产业全覆盖。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经理人“三农”政策、现代经营理念、资本金融投资、农业品牌培育等知识的更新与培训,打造一批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在现代种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装备制造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给予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100%以内的贷款贴息。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开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立紧密的农产品产销合作关系。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强化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新命名一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在条件成熟的产业和地区建立联合体、联合协会,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经合外侨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

4)实施“农字号”品牌创优工程和商标富农战略,扩大优质农产品供给,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农村居民增收。发挥我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和中阿合作区位优势,积极培育、整合、保护农业品牌,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全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到2020年,建设各类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100个,产地认证覆盖率达95%以上。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基础,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建设一批优质粮食标准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支持和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切实抓好“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加快完善分等分级、包装标识、贮藏运输、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促进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积极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接自治区“宁夏大米”“宁夏番茄”“宁夏菜心”等品牌,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品牌展示、推介活动,着力打造“银川有机大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银川鲤鱼”“银川供外瓜菜”“灵武长枣”“塞上花卉”等特色品牌,双向延伸产业链,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村居民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

5)实施智慧农业示范引领工程,加快新技术新业态应用,为农民增收提供新动能。深入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以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电商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等“四化”为目标,促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全面融合发展。到2020年,建设智慧农业发展示范基地30个,市级园区核心区建成全过程物联网,自治区级园区核心区建成物联网示范点。深入推动物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打造1--2个特色现代农业智慧园,全面推广畜禽精准饲喂、环境智能控制和病虫害防控预警等智能化技术装备,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全程监管。加强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和生活性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普及,提高生产效率带动农村居民增收。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抓好贺兰县、永宁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优势企业和特色村镇,按照销售额给予一定补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农产品销售、农业休闲旅游线上线下互动发展。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

6)实施新市民培育工程,培育和发挥新型职业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能人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农民培训和促进就业力度,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培训发展相关规划。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鼓励农民通过短期培训、半农半读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定向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加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突出抓好进城农民创业和就业培训,加强劳务输出网络、中介服务组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初次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给予相应服务补贴,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使广大进城农民早日成为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新市民”。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各县(市)区

7)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建立利益联结分享机制,全市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力争达到6%左右。贯彻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正确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根本地位、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盘活集体资产,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活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国土局、各县(市)区

8)完善保障帮扶机制,发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叠加效应,全市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率力争达到8%以上。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扶持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完善直接补贴、财政投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贴息、基金等多元化农业支持体系。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大型农机具、种植温棚、养殖暖棚、仓储设施等抵押和生产订单、农业保单质押等业务,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各险种保险金额,切实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农牧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

10.深入开展企业吸纳就业惠民增收行动,着力提升城乡居民就业能力和质量。

1)持续拓展就业空间。充分发挥企业推进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带动全民增收致富,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贡献率稳定在46%以上。落实政府购买岗位就业政策,每年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1200个。鼓励扶持电商行业等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功能。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要对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在我市建厂发展,吸纳本地人员务工就业。充分发挥各工业园区在产业链延伸、技术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更多地创造就业岗位,有力扩大园区承载吸纳就业的能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等农村建设工程,在乡村开发一批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到2020年,全市中小微企业新增100家,吸纳就业3000人,新增规模以上企业40家,吸纳就业20000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经合外侨局、各县(市)区

2)强化就业技能培训。以社会需求为目标,瞄准就业岗位,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着力提升全民综合职业技能水平。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平台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应用最新技术和设备用于校企共建实训平台,认定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享受自治区政策补助500万元;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享受自治区政策补助10万元。扩大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成果范围,鼓励企业职工参加职工技能培训。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继续推行培训补贴直补企业(个人)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保险基金中分别给予补贴。到2020年,实现就业技能培训1.5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万人,技师培训150人,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100%。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3)不断优化就业环境。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强化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关注城镇低收入居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问题,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功能作用,不断优化就业环境。探索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和失业动态监测平台,将短期用工、季节性用工及长期用工等信息分类发布,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建立完善面向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指导机制,重点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对吸纳分流职工的企业,按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企业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裁员低于自治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对“零就业”、低保家庭等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工资权益。到2020年,全市实现城镇每年新增就业5万人,农村劳动力每年转移就业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11.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富民行动,引导和支持小微创业者在“双创”中实现创收致富。

1)支持各类人群创业。完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政策,建立城乡均等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创业项目奖励政策覆盖群体。鼓励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科研人员及大学生等人群创业,大力实施“塞上骄子回乡行”计划,整合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园区(基地)。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办实体带动就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基础率的3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完善创业创新孵化和技术支撑服务,发展创新工场、创客空间、创业咖啡、众创空间,建立“互联网+”创业创新网络服务体系,促进创业与创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创新活动。到2020年,扶持自主创业5000人,返乡创业人员达到500人,创办企业5000个。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金融局、各县(市)区

2)消除创业创新壁垒。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全面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小微企业、西部大开发、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免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类证照、发票工本费等降成本政策。优化审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告知”。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合法经营、合法收入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化环境。对创业失败的失业登记人员及时提供各种就业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各县(市)区

3)打造创业创新平台。大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打造梦想腾飞的平台。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规范创业示范基地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和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开办创业学院,强化创业辅导,依托大中专院校,建立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创业孵化功能,以银川iBi育成中心、银川科技园孵化等为重点,对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标准的,每个孵化园区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建设银川区域性创业创新城市,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创业者交流平台,向社会开放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科研平台,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服务。到2020年,共建设新型创业孵化基地10个,培育小企业3000个,培养小老板4000人,创造新岗位2.5万个,创业培训3000人,全民创业带动就业3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12.深入开展政策惠民富民行动,稳定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

1)完善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适时提高技术、专利、技能在薪酬中的比重。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导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技术工人队伍,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按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推动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合理使用制度,指导推进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提高技能人才在各类表彰奖励中的比例。鼓励对我市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

2)实施科技人才分类管理激励机制,适时优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允许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激励分配制度,加大对突出贡献科研人员和创新团队的奖励力度,高校、科研院所依法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和奖励方案。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市)区

3)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晋升机制,按照政策适时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建立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充分发挥职级对基层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完善作为激励手段和收入补充的津贴补贴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特殊岗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重点向基层一线人员和业绩突出人员倾斜。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标准,新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补助。改善基层教师待遇,逐步提高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卫计委、教育局、各县(市)区

(三)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抓手,加快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为方向,健全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13.全面推进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努力满足城乡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计划”。落实《银川市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供给,加大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学前教育全覆盖。统筹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布局延伸,放大优质教育资源效益。抓紧实施优质教育学校“扩面提升”工程,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均衡配置县域内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加强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等基本设施建设和应用,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积极探索“职普融通”的综合高中办学模式,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协调发展。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以社会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大师资、专业和实训基地等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打造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到2020年,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8%以上,小学6年巩固率达到99%,初中3年巩固率达到96%,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城乡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

14.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民生安全社会保障网。

1)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完善人人享有的基本保障制度。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巩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区级统筹,完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推行网上认证、网上办理转续。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区统筹;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在全区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推进部区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到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5%左右。扩大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促进应保尽保,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75万人、70万人、47万人、50万人、4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参保28万人、100万人,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

2)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完善医疗救助办法。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修订《银川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试行办法》,提高低保覆盖面。根据《关于建立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调整机制意见》,将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定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30%。将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做好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和保护工作。按照“先保险后救助”原则认真做好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衔接,积极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费用报销范围。探索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基数,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加强医疗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规范完善转介流程,使医疗救助对象能够迅速获得慈善组织的补充援助。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规模和准入条件,加快公租房分配入住,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把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残联、妇联、各县(市)区

15.全面提升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健康快乐目标。

1)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推进分级诊疗,“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基层全覆盖。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圈。依托自治区“卫生云”和“智慧医疗”项目建设,构建银川市人口健康信息化框架体系。全面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加强中(回)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回)医药服务能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3.74人,注册护士数达到4.49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让人民群众得到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大数据局、各县(市)区

2)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进建设临终关怀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医院及医疗养老托管中心和精神疾病康复医院等项目,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围绕滨河国际医疗城、健康谷产业园规划实施,加快推进人体组织细胞库等高端新型产业和以医疗护理、疾病治疗、康复保健、度假修养、运动休闲为主的健康医疗服务业,带动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加快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卫计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体旅局、各县(市)区

16.全面加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建设快乐健康、幸福生活家园。

1)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按照“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发展思路,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开发、实用管用”原则,加强公共交通、学校医院、文化体育、休闲娱乐、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和建设,完善城市配套功能。加快构建以快速交通为骨干、连通全国交通网络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银川城市轨道交通和银川都市圈轨道交通网建设。大力开展湖泊湿地保护建设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保护母亲河”行动,黄河银川段III类水质实现100%,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继续加大植绿力度,利用道路两侧、城市角落、零散地带有机布局街头绿地,连点成线、连线成面,让城市处处有美景、处处是公园,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5%,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建设品位。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规划局、各县(市)区

2)实现美丽宜居乡村全覆盖。实施美丽乡村“规划引领、农房改造、收入倍增、基础配套、环境整治、生态建设、服务提升、文明创建”八大工程,加快农村宽带、公路、危房、饮水、照明、环卫、消防等设施改造,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行动,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要求,力争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以上。开展农房与院落风貌整治和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加快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开展垃圾、污水处理和改厕、改厨“两处理、两改造”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推行源头分类减量、因地制宜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推进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同步实施以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为主的改厕工作。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率达到100%,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所有乡(镇)、村庄达到美丽宜居乡村标准。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环保局、农牧局、

17.扎实推进城乡思想文化建设,构筑崇德向善精神家园。

1)开展社会文明提升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大力选树“时代楷模”、“最美银川人”和“身边好人”,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和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从身边典型学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干起,构建多层次示范群体。深入开展“文明银川”志愿服务行动,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全民公益活动,建好用好全市志愿者服务平台。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机制。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净化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塑造“文明银川、幸福城市”品牌形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团市委、妇联、各县(市)区

2)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全面提升文化发展水平。完善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加大对农村民间文化艺术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特殊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开展文化关爱服务,加快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需求保障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展演和科学普及活动,推动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利用城市和农村空闲土地建设移动体育场馆、多功能运动场,促进与学校共建公共体育场馆。引导公益性体育设施设备优先向住宅区配置。健全公共体育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标准,推动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配合单位:团市委、妇联、残联、总工会、各县(市)区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抓好脱贫富民带头人队伍和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实干兴农和实干富民工作方针,以农村党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为主要对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训机制,由市、县(区)两级组织部门牵头,围绕带领群众致富、壮大集体经济等内容定期集中开展轮训工作,提高脱贫富民带头人的致富能力。开设优惠政策扶持、项目资金倾斜、资源享用优先“三个通道”,在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为脱贫富民带头人发展搭建金融扶贫投融资平台。市科技、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技人员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和吸引各类科技人才服务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发挥银川市专家服务团队作用,立足银川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以突破现代农业关键技术难题为重点,集聚银川市优势科技人才力量开展科技创新、技术集成、试验示范,为脱贫富民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各县(市)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脱贫富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脱贫富民工程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担当意识,创新工作方式,精准施策、持续用力,确保脱贫富民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脱贫富民责任分工、细化考核细则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牵头单位要充分履行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向牵头单位沟通和反馈情况,共同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实现效应叠加。全市各级领导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配合意识和争先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根据工作安排和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对接落实,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积极主动、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形成脱贫富民“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项目带动,制定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对该《计划》进一步细化,按照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特别是要将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重大利好具体化,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编制储备实施一批产业项目,切实用项目推动发展,促进群众增收致富。

(四)严格督查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将脱贫富民战略工程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科学考评办法。围绕目标任务、关键举措,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发布督查通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脱贫富民战略实施加强监督检查,为中央脱贫攻坚和自治区、银川市脱贫富民战略提供纪律保障。重点查处贯彻中央、区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等问题。深入推进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做好脱贫富民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媒体集中采访等形式,主动加强脱贫富民工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充分挖掘、总结全市脱贫富民工作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共同致富的浓厚舆论氛围。

附件:脱贫富民战略三年行动划指标


附件

脱贫富民战略三年行动计划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2018

2019

2020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

7.5%

7.5%

7.5%

2

移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

10%

10%

10%

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率

%

8%

8%

8%

4

每万人拥有群众文化设施面积

m2

172

176

180

5

学前教育毛入学率

%

86%

87%

88%

6

高中阶段入学率

%

96%

97%

98%

7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93.5%

94%

95%

8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

4.5%

4.5%

9

人均预期寿命

78

78

78

10

农村自来水、卫生厕所普及率

%

100%

100%

100%

11

贫困地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

%

55%

57%

60%

12

购买基层公益性岗位

/

1000

1000

1000

13

就业技能培训

/

6000

6000

6000

14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

80000

80000

80000

15

城镇新增就业

/

45000

50000

50000

16

返乡创业人员

300

400

500

17

创造新岗位

20000

25000

25000

18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0

7.0

7.0

19

县域内就诊率

%

90%

90%

9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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