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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4/2019-0004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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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19-05-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19-05-23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粮安银川 “昊王米业”杯摄影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联,各有关单位:
现将《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粮安银川“昊王米业”杯摄影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做好摄影创作和稿件推荐工作。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银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5月23日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粮安银川“昊王米业”杯摄影大赛实施方案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我市粮食行业取得的成就,经研究,决定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粮安银川“昊王米业”杯摄影大赛。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的活动主题是“粮安银川”。旨在通过参赛作品反映新中国成立后银川市粮食行业的发展历程,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粮食流通领域的改革成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粮食行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取得的优异成就,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景,讲述“粮食故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银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银川市摄影家协会、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本次大赛组织有序,开展顺利,特设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建成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李德超 市文联秘书长、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王 忠 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葛世卿 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马生春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
刘国庆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业务科科长
秦 斌 市文联协会工作部主任
胡 军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检查科主任科员
王建华 宁夏昊王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政社 市军粮供应有限公司负责人
柴雪峰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三、活动时间
2019年5月20日-8月31日
四、参赛范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专业摄影者和摄影爱好者。
五、作品要求
1.以爱粮节粮、保障粮食安全为主题,反映银川粮食生产、收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领域新变化、新面貌、新成果的作品。
2.作品要求为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6幅),每份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
3.参赛作品可以采用传统纸质照片或电子文件投稿。传统纸质照片一律扩成8×10英寸照片小样,勿装裱。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
4.可使用photoshop、ACDsee等图像处理软件对作品的色阶、对比度、亮度、饱和度、锐度、色彩平衡等进行简单处理,但不可进行剪贴、造假。
5.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不收底片。获奖和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
6.本次大赛截稿时间:2019年8月31日24:00时。
7.投稿联系人: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柴雪峰,联系电话:0951-5155562。电子邮箱:yc_lsj@163.com;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国际贸易中心C座1407室,邮政编码:750001。
六、奖项设置
本次摄影大赛评选工作由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和领导担任评委进行评选。将从参选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各200元;入选作品若干。所有获奖、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摄影大赛的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主办单位拥有对本次大赛获奖和入选作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出版的权力,不再另付稿酬。
2.凡投稿者均被视为已阅本次摄影比赛的细则和遵守本次活动相关的规程。
3.本次大赛不收费,不退稿,请参赛者自行做好备份;入选后组委会将电话联系作者或专函通知。
4.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请投稿者务必填写以下真实的信息: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等,以便获取获奖入选通知,如信息不翔实填写,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作品的获奖资格。
6.本次摄影大赛及相关活动解释权属此次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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