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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44/2020-0004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10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0 |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公务员选调实施方案 | ||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规定》(银党办〔2018〕6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员选调考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林丽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建成、徐政豪、马生春、胡军
二、选调职位和名额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1名。
三、选调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影响任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流程
(一)报考登记。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个人自荐的需提交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呈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1张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参加面试。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负责通知到每名考生参加面试,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经资格审查,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组织,重点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所命题本要确保在15分钟内回答完整。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本人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及调训考察对象。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任用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从参加选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选调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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