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44/2020-0004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2020-10-10
责任部门: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日期:2020-10-10
名 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公务员选调实施方案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公务员选调实施方案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银川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占编补充人员管理规定》(银党办〔2018〕62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务员选调考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林丽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建成、徐政豪、马生春、胡军

二、选调职位和名额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干部1名。

三、选调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的公务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水平;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影响任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流程

()报考登记。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相关材料;个人自荐的需提交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呈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1张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二)参加面试。由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负责通知到每名考生参加面试,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经资格审查,选调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半结构化形式组织,重点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所命题本要确保在15分钟内回答完整。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选调资格。

()组织考察。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本人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政治表现和实际工作能力)

()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及调训考察对象。对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调情形的,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任用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从参加选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选调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选调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对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8月12日

— 3—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