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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27956H/2024-001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9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调整计划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 ||
各科室,粮油加工、商贸流通企业:
为切实增强我市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应急状态下粮油市场有效供给,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切实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宁粮粮〔2021〕3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银川市储备现状实际,现将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调整计划申报及评审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的方向
本次银川市级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调整计划来源均为原承储企业调减的储备计划,包括新增计划和调增计划。
二、储备计划申报
(一)申请日期
截至2024年3月20日18:00
(二)调增储备计划申报
1.申报对象:已承担市级承储计划的企业
2.申报程序:拟调增企业自愿申请增加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向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据实填报《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审核评定表》(附件1);
(2)提供2023年全年银川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监督检查表、盘点表。
(三)新增储备计划申报
1.申报对象:成品粮经营(加工及商贸流通等)企业。
2.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
(2)具备相应的成品粮仓储设施和保管能力;
(3)具备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4)粮食储存设施设备符合储存条件要求,计量设备准确;
(5)具备成品粮常规检化验条件且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对所储存的成品粮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6)具备与下达计划相对应的市场流通能力,做到轮换及时,常储常新;
(7)交通便利,在应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做到足量调出;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申报程序
拟申报企业根据本企业成品粮承储能力现状,自愿申请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向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据实填报《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审核评定表》(附件1);
(2)提供《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承储承诺书》(附件2);
(3)提供企业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未发生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声明;
(4)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5)提供有效仓容证明(如拟承储库点建筑图纸、租赁仓库的含仓容证明的合同、库点内外部照片等);
(6)提供近1年的成品粮油分月度收支存情况表;
(7)提供企业2022—2023年财务状况证明(如: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能够证明企业财务情况的材料);
(8)加工企业提交粮油保管和检化验人员名册、证书;商贸流通企业提供各经营网点成品粮管理人员名册、劳动合同等岗位证明。
以上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两份,报送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四)调减或不变储备计划申报
1.申报对象:已承担市级承储计划的企业
2.申报程序:拟调减计划或保持现计划的企业,提交《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复核表》(附件3)或《银川市市级应急食用植物油储备计划复核表》(附件4),不再进行专家评审,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直接下达承储计划,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相关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
三、应急成品粮储备调整计划的评审认定
(一)专家组评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3-5名粮食领域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调增计划和新增计划企业进行评审认定。
(二)评审流程。按照企业陈述、专家提问、审查资料、实地查看、结果认定等程序进行。
(三)计划下达。根据评审认定结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承储计划,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相关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协议,联合市财政局对下达的承储计划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是保障粮油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完善市场应急机制的重要内容,各评审组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评审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各有关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从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和谋求自身发展出发,积极配合粮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共同为银川市粮食市场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强化审核把关。针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评审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做到储备企业及储备任务的认定有理有据,切实把好企业成品粮油储备建立的源头关,为后期储备任务的安全落实提供保障。
(三)强化应急管理。相关企业在落实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的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银川市粮食应急预案》等规定,建立企业粮食应急保供预案,做好储备粮油的日常管理、轮换和补充工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适时开展应急知识及应急管理培训。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承储数量、质量、制度、设备设施、账表记录等内容,必要时会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如发现承储单位有违反《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或未按要求落实承储责任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可责令其改正,同时按照《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细则》等扣减补贴、调整承储计划,必要时取消其承储计划,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附件:1.
附件1.银川市市级应急成品粮储备计划申报评审认定表.doc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朱聪玙,0951-60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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