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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627956H/2022-00034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名 称: |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1年,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统一安排部署,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完善涉粮法规制度,开展粮食流通领域监督管理,现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习;邀请宣讲团讲师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讲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进行深入解读;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为重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严格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每次召开党组会议之前,都安排专题学习法律法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内容。四是督促机关干部按时完成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和“法宣在线”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学习测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都达到100%。五是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班子成员每年向党组报告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责任落实。六是对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内容,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并公布,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8项,行政检查事项3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七是按照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新建、修订《银川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实施细则》《银川市粮食流通领域执法联合执法机制》等7项制度。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法治领域专业人才太少,办公室从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为兼职,法学基础薄弱,工作水平提升空间较大;领导队伍法律素质、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对法治工作宣传的方式、手段比较陈旧,日常工作中将法治宣传和业务宣传结合,但专业性、覆盖面仍需提高。主要原因是: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和学习经历“断层情况”比较严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的人员数量较少;涉粮领域案件较少,粮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相关培训数量、频次不足,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议题,对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二是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主任,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对我局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性质审查、分析研判、执法审核等,保证执法行为合法性、及时性、公正性。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等重要会议精神,继续加强机关法治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法治建设总体目标。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充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细化配套制度,从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执行原则、具体执行流程、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市统一要求,落实好“八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四是结合工作需要,建立完善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相关制度法规,细化、量化执行标准,通过制度重塑管理体系、监督体系、评价体系,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优化粮食安全环境。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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