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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4/2019-00028 发布日期:2019-03-06
发布机构: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粮食局
名 称:银川市粮食局2018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银川市粮食局2018年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总结

2018年,银川市粮食局按照自治区粮食局全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及全市食品安全暨“双安双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为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普法宣传、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了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的质量监管工作,并着力加强粮油质检体系建设,积极健全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了我市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将2018年全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粮食质量监管工作氛围

(一)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暨双安双创工作会议及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力度。5月中旬,市粮食局按照食安办要求,组织局机关及国有粮库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二)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微信公众号推广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做出安排,要求相关科室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结合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创城工作有关文件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提高开展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宣传栏、电子屏、门户网站、微信等方式,多渠道并举进行宣传推广,来提升本系统职工的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让更多的职工成为银川创建食安城市参与者、受益者。

(三)按照食安办《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绩效评估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考核资料和国有粮库备查名单,并指派专人到备查粮库联系指导考核工作,为现场考核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利用“粮食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开展粮食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在活动现场,摆放粮食科技知识及爱粮节粮宣传展板50余块,市粮食局、市军粮供应公司、银川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设置了宣传台,提供粮食科技知识宣传咨询服务,发放爱粮节粮和粮油科技及食品安全知识折页、挂图、书籍等主题宣传品等800余份;市粮油质检站专业人员通过样品展示、现场回答等方式,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科学购粮、存粮、烹饪、节粮、粮油质量等知识。

同时,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银川市粮食局将利用“粮食质量安宣传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和部门监管职责,增强行业的自律意识,共同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建设”的社会氛围。

二、履行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职责

(一)落实粮油质量安全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

1、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粮食质量管理程序。我市为规范粮食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规定,一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尤其是对不符合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首先要求其完善所需资质,再进行实地检查,全部核查合格后方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另一方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用粮、加工转化用粮和市场供应粮食质量的监管,共同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加强制度建设,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质量、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对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的经营者,同时签订了《粮食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完善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了责任,维护了粮食流通秩序。

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为核心,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全力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为保证粮食食品安全尤其是做好职责内的原粮质量与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市粮食局从“保安全、维稳定、构和谐、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周密安排年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粮食法制、科普知识宣传,保证各项工作有重点、有计划地顺利推进,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原粮质量卫生安全事故。

同时,要求各县(市)粮食局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监管职责,结合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协调小组,明确机构、岗位、人员、要求、责任,进一步细化、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切实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形成粮油质量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监管格局。

(二)落实粮油质量安全企业的主体责任。

1、加强执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粮食收购、储存企业及其他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出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同时检查出入库粮食是否有粮食质量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对每批次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的有效性(质量检验报告在3个月的有效期内)、相符性(报告内容与对应实物的品种、等级等性质要相符)、完整性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每批次粮食的出库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记录出库粮食的流向及品种、等级等相关指标情况,为粮食质量追溯工作奠定基础。

2、加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粮食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在元旦、春节、两会等节假日活动期间,开展的粮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工作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以粮食储存、出库、加工、销售和消费环节为主线,以督促经营者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索取粮食质量检验报告等为手段,以粮油仓储、加工、经营企业为重点范围,突出检查粮油购销、保管、消费过程中是否存在销售或使用受化学污染以及已发生陈化、霉变、虫害等变质粮油的行为。

3、加强辖区内自治区和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的监管。我局严格按照《银川市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监督检查细则》和区粮食局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区、市应急储备粮监管。做到对承担区、市两级应急成品粮油的22家企业及3家原粮承储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采取现场百分制评分,作为拨付储存补贴的依据,逐步探索完善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从实际效果看,各承储企业能够自觉认真地履行责任义务,保证了承储的应急成品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轮换规范,从而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

4、做好收获粮食质量品质测报工作。按照自治区粮食局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定2018年度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采样布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夏、秋粮质量调查、品质测报(优质品率)、卫生监测抽样、送检工作。为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市、县粮食局工作人员使用粮食质量安全溯源监测系统,在粮食收获第一时间,抢抓样品采集、送检进度,完成了小麦、稻谷、玉米样品的扦样,共采集样品300余份。

5、指导消费环节科学储粮。主动联合自治区粮油质检中心等部门指导消费环节对象科学储存成品粮油,特别是加强粮油储存管理,对粮油实行单间堆放保管、离地上架储存,严禁将粮食及食用植物油与洗涤剂、杀虫剂等可能污染粮油的物品混存,避免出现粮油霉变和受污染的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粮油质量及原粮卫生监管、跟踪监测缺少必要的手段和行之有效的方法。二是银川市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由于机构等原因计量认证已过期,现已无法开展正常的检化验工作,为粮食部门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监督抽查带来技术障碍,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依法管粮,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粮食质量安全建设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与依法管粮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推进和健全粮食市场准入机制,严把粮油产品准入源头关,防止流通渠道不畅,监管乏力,消费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不良现象发生。

银川市粮食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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