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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4/2021-00028 发布日期:2021-07-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名 称: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企业:

现将《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7月8日


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2021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立足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高三化”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坚决扛稳扛好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重任,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工作要点

(一)全力抓好政务公开重点领域。

1、主动公开各类规划计划。以《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行动纲领,牵头制定并主动公开《银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改革发展规划》及各类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总结整理,充分展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行业规划落实情况。(责任部门:办公室)

2、全面公开市场监管内容。严格落实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公开银川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年度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展示。(责任部门:执法督查科)

3、及时公开财政领域信息。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推动资金管理透明。加大涉农涉企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拓展政务公开形式载体。

4、精准解读重大政策。围绕国家、自治区、银川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以“六稳”“六保”为重要抓手,对各部门制发的,或以市政府名义公开发布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文件、实施意见以及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由文件起草科室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特别是对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疑惑点和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二次解读和跟踪解读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5、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坚持政策解读多元化导向。除文字、图解等解读方式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强化政策实施后解读,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年内所有解读材料务必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文字、图解率不得低于80%,多元化解读率不得低于60%。(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6、畅通政策解读渠道。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传播媒介不同特点,针对不同受众,灵活配合使用,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影响力和到达率。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主动发布、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7、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由政策起草科室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责任部门:各科室)

8、增强关切回应互动。抓好政府网站、热线电话、政务新媒体日常回应关切和政民互动。对“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12345”市民热线、“问政银川”微博矩阵等渠道收到的网民留言、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按职责进行转办答复,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粮食安全、粮油价格、压级压价、涉农涉企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牵头部门:执法督查科,配合部门:各科室)

(三)提升政务公开标准。

9、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流程把控。定期对本机关起草以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本机关自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确保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10、深化公开平台建设。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整顿“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确保更新频次稳定、内容准确。(责任部门:办公室)

11、谋划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月(9月)期间,要围绕夏秋粮收购、粮油市场动态、强农惠农政策、粮食产销协作、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热点领域,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

积极收集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和媒体等开放对象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12、正确处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加强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13、动态更新公开清单。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限只紧不松”原则,根据局“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对本部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发生变动后经编办、司法局审核,及时更新调整。(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四)夯实支撑保障基础。

14、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无纸化办公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4号)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制发的各类文件均需通过政务OA系统起草审签。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原则,在文件起草环节填写公开属性和理由,并由文件签发人最终审核。(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各科室)

15、抓好公开条例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负责政务公开的责任领导、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责任部门:办公室)

16、建立任务落实管理台账。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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