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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8/2020-000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06-03
责任部门: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6-10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及案卷归档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工作流程及案卷归档标准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我办制定了《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和《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立查审分离制度,结合人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工作流程。

一、立案

按照“谁发现、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发现案件的执法人员即为案件的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通过日常巡查或群众举报发现涉嫌违法案件后,经初步调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统一编号,经执法机构负责人和办分管领导签署立案意见。

二、调查取证

人防执法监察队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多种证据形式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证据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证据内容充分确凿、调查报告要全面详实。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15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将《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调查所收集的证据资料及调查终结报告移交至法制审核人员审查。

三、审查并提出拟处罚意见

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对案件内容进行如下审查:(1)违法事实是否清楚;(2)证据是否确凿;(3)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适用法律是否正确;(5)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理由是否成立。审查结束后应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拟处理意见。 (1)对于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出拟处罚意见,并报办分管领导审签。(2)事实显著轻微可以不予以处罚的,经专题会议研究不予处罚;(3)经审查发现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调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应当退回执法机构补充调查。

四、告知

经批准后,执法机构及时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拟处罚意见,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辩、陈述权。符合听证要求的还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权利,并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五、听证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听证程序规定》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经营性活动中公民5000元以上罚款,法人或组织20000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收到《听证告知书》后要求听证的,由法制审核人员按听证程序规定组织听证,并制作《听证笔录》,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根据听证笔录撰写听证报告,并提交办专题会议审定。

六、集体讨论

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程序结束后,由法制审核人员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认真进行审查,对于情节复杂的违法案件或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无法裁量的或者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法制审核人员应当将拟处理意见提交办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审批签发

对于违法事实成立,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填报《行政处罚审批表》,法制审核人员根据审核意见或办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结果填写处罚意见,由办分管领导、主任签发审批行政处罚决定书。

八、送达处罚决定书

执法机构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填写送达回证。文书送达一般应采用直接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采用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

九、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执法机构应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人防执法监察队自期限届满之日制作《行政强制催告书》,报办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并统一编号盖章后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超过催告期仍不缴纳罚款的,执法机构制作《行政强制申请书》,报法制审核人员审核、编号、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手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结案

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由执法人员填写《结案审批表》和《结案报告》,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按照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标准做好行政处罚卷宗的归档,统一装订。原则上采用一案一卷,并于结案后一个月内归档。


人防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填写规范标准

一、立案

1.立案审批表使用格式文本。

2.立案审批表填写规范要求:

(1)一案一号

(2)简要写明案由。

(3)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个人姓名、地址等。

(4)必须注明案件来源(现场检查、检验中发现或举报、交办、移送等)。

(5)案情简介及立案依据。

3.由承办人、执法机构负责人、办分管领导签署立案意见,包括签名、日期及立案时间。

二、调查取证

1.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规范要求:

(1)载明调查询问的时间和具体地点。                  

(2)载明被调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填写姓名处由被调查(询问)人捺印。

(3)载明两名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号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的记载。

(4)载明当事人违反的法律法规的记载                  

(5)调查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内容完整。              

(6)调查笔录和检查笔录中涂改处,应有被调查人员或被检查人员按指印。

(7)调查笔录有续页的,应当由被调查人员或被检查人员在每一页下角处签名并捺印。

(8)如当事人拒绝签名的,由执法人员在笔录上记载拒签情况。

2.调查报告规范要求:

(1)规范填写调查报告表。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社会征信代码等内容)。

(2)调查报告表后附案件详细的调查终结报告。案件终结调查报告要完整叙述违法行为的相关信息,包括何时、何地、何因、从事何种违法活动,违法情节的轻重,造成的社会后果,并列举主要证据,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条款、处罚依据。并最后提出调查结论。

三、审查并提出拟处罚意见

1.规范填写《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呈报表》。执法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法制审核人员提出拟处罚意见。

2.业务科室及办分管领导要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

四、告知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使用格式文本。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填写规范,送达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3.当事人陈述、申辩文书或口头陈述、申辩内容记载完整。

4.有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记载;当事人主动表明放弃权利的,还应有其签名或印章。

五、听证    

1.听证通知书规范要求:

(1)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准确。

(2)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和职务。

(3)注明拟被处罚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和有要求主持人回避的权利,告知拟被处罚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回证填写规范,送达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3.听证笔录规范要求:

(1)载明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拟被处罚人、利害关系人、代理人、承办人员的基本情况。

(3)载明拟被处罚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的内容及处罚机关承办人员对处罚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

(4)每页要有听证参加人的签字或盖章。

(5)听证笔录有改动,须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4.听证报告规范要求:

(1)载明听证事由。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

(3)拟被处罚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申辩意见及证据资料。

(4)载明听证结论。听证主持人签名。

六、集体讨论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或集体讨论会议纪要,要包括讨论时间、讨论地点、主持人、记录人、讨论内容、讨论结果及参加人员签名。  

七、审批签发

1.处罚审批表填写规范。包括案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的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处罚依据、案件承办人调查意见、法制审核人员意见或相关机构负责人审核意见、执法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日期等内容。

2.行政处罚决定书规范要求:

(1)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文书格式。

(2)载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3)完整、准确表述所认定违法事实,列举主要证据和证明目的。

(4)阐述执法程序及当事人申辩和申请听证情况。

(5)阐释法律适用和定性情况。

(6)阐述自由裁量理由。

(7)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8)载明行政处罚履行的方式和救济途径。

(9)行政处罚机关名称、盖章并注明日期。

八、送达处罚决定书

1.送达回证填写规范。包括违法案由、送达文书名称、文号,送达地点、送达日期和送达人、受送达人、代收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                    

2.邮寄送达要有挂号信回执。      

3.留置送达要填写被送达人拒收理由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4.公告送达要有报纸等合法载体的证明资料。

九、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记载。                

2.依法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记载。    

3.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应保存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或缴款单存根原件或复印件。

4.没收财物的,应附有物品清单。

十、结案

1.执法人员填写结案报告或结案登记表。

2.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

十一、归档

1.卷宗使用统一规范的封面。                      

2.卷内目录填写规范。                            

3.卷内材料排列按执法文书目录顺序排列。        

4.卷内材料有页号。              

5.装订整齐。                                

6.装订纸张无破损。  


    附件银川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文书指导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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