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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8/2020-0003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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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9-16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发挥机关在控烟履约中的表率作用,根据《银川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银卫健发〔2020〕207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8月起,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为抓好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控烟意识,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形成公共场所控烟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获益的良好氛围。在2020年底前,办机关及办属各单位全部建成无烟机关。
二、创建标准
逐一对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标准》,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三、创建步骤
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0年9月1日—9月7日)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川市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无烟政府机关建设评分标准》等文件精神,全面启动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0年9月8日—9月30日)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禁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和日常监管工作。
2.严明无烟办公区域。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库房、楼道、大厅、卫生间等场所全面禁止吸烟,禁止摆放香烟及烟缸烟具,确保办公区域内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
3.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室外吸烟区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区域,远离人员密集区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配备吸烟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吸烟引导标识。
4.广泛张贴禁烟标识。在入口处、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茶水间、楼梯、走廊等区域张贴或摆放明显的禁烟标识;在宣传栏、走廊、会议室等位置张贴无烟机关管理规定和控烟宣传海报。
5.明确公务禁烟要求。在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对来访者不敬烟、不递烟、不劝烟,并主动劝阻来访者吸烟、递烟或劝烟行为。
6.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结合世界无烟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通过悬挂控烟宣传标语、发放控烟宣传资料、播放控烟宣传片、举办控烟知识讲座、竞赛等形式,开展无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控烟知识、戒烟方法等,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禁烟工作。
7.开展控烟监督检查。以无烟党政机关创建为契机,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负责调查干部职工吸烟情况,定期对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禁(控)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劝阻本单位人员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戒烟,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
8.建立控烟长效机制。针对无烟环境营造、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制定《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无烟机关建设管理规定》(见附件),用制度规范行为、强化意识,逐步实现控烟由思想自觉向行动自觉的转变。
(三)考核申报阶段(2020年10月8日-10月15日)
禁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评分表》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整理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相关资料,向金凤区卫健委进行无烟机关申报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控烟工作是以提高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水平为目标,践行健康中国理念的具体行动。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作表率,自觉做到在禁烟区域不吸烟、不敬烟,争做控烟模范;要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控烟相关制度。
(二)狠抓落实。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要将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指南及评分标准》自查自改,确保我办创建目标按时完成。
(三)强化奖惩。将控烟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在控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对问题较多的科室、单位或多次违反控烟规定的人员,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单位)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无烟机关建设管理规定.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