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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913506Q/2022-0008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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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6-0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59号)要求,加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人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紧扣我办“12346”全年目标任务,持续推进新时代人防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人防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人防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指南,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做好相关涉企政策、制度的更新、公开和解读,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文件的知晓度,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责任单位:人防工程科
(二)加强人防行业监管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宁夏银川)”网站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为依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主动公开人防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责任单位:人防工程科、执法监察队
(三)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的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我办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经办党组审议通过后,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
责任单位:人防工程科、执法监察队
(四)强化重大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针对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持续推进多元化政策解读,除文字、图解等解读方式外,要积极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不低于80%,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提高政策传播力、适用度和到达率。行政规范性文件于正式印发后 5 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选登。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五)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法律顾问等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列“收费标准”一栏并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综合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六)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政公开办发〔2021〕2 号)要求,围绕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采取实地参观、现场考察、恳谈交流、问卷调查和意见反馈等组织形式,开展系列 “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改进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综合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七)严格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2〕6号)“三审三校”规定,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拟公开政务信息的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八)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要采用删除、去标识化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九)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各科室(单位)需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要确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管理,提高信息原创比例。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常态开展我办微信、QQ工作群清理,每半年向市政府报送一次清理报表。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办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市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效能考核范围,且考核权重不低于4%。各科室(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按照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维护相关内容,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
(二)加强考评,确保成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督导考核机制,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强化激励约束,对工作落实好的科室(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附件: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台账.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