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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913506Q/2024-0002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3-07
责任部门: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07
名 称: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按照《关于报送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总结的通知》(〔2023〕12号)要求,现将我办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市委编办《关于报送综合行政执法基本情况的函》要求,认真梳理上报我办执法机构设置、执法事项、执法队伍建设、监管对象数量及近三年办件量有关情况。参加了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座谈会,提出国防动员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同时做好涉改单位人员思想工作,确保执法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延续性。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联合市住建局制发了《银川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人防工程由国防动员部门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监督管理,实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进一步压减竣工验收时限,确保新建人防工程100%合格。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抽取全市8个在建人防工程,重点检查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从业履职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建设质量不达标、设计不满足规范等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切实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今年4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法制审核率、全过程记录及适用行政裁量基准率全部达到100%,并逐月通过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报送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为执法人员配备了2台照相机、1台摄像机、3台执法记录仪、2个录音笔,及时准确地记录现场执法活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可回溯。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包容审慎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据《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了《银川市人防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明确6项轻微违法行为的免罚情形。三是认真落实柔性执法。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承诺等非强制性方法,教育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自我纠错,进一步构建和优化了诚实守信、健康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

(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一是重点领域执法情况。将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纳入监管范围,严把人防工程配建入口关,做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漏网、全监管。针对存在的应建未建、少建、不按标准建设人防工程以及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违法行为,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参照人防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行为4起,罚款22万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88.42万元。二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严格按照《银川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年初制定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对2023年10个涉企执法检查均填写了《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表》,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备查,同时按要求将所有涉企执法检查情况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健全“两法衔接”体制机制。紧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推动形成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专门抓、执法单位具体办的工作格局,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录入执法案件信息。四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通过银川市“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项目总图联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核费全程网办。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公开了人防事项办事指南、申请表、告知书、承诺书等相关人防结建审批所需资料,让企业明白“人防结建审批网上在哪办、如何办”,进步一提升了网上办事流程的高效性、便捷性。截至目前,共审核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105个,收缴入库人防易地建设费515.7万元;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40个,人防工程竣工备案35个面积27.76万㎡,完成投资12.49亿元,新增停车位5500余个。

(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印发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执法投诉举报方式,对执法行为实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二是集中开展案卷评查。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全市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2023〕11号)要求,对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5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认真评查。通过评查,我办行政执法整体情况良好,能够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查处的案件基本符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要求。截至目前,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执法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结合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际,对全办1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统一进行了更换。

二、2023年执法工作创新亮点或典型经验

强化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坚持在项目建设初期提前介入,将人防工程技术交底与法律法规宣传相融合,在详细介绍人防基本知识、监督管理程序、质量控制要点等内容的同时,主动告知人防工程建设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明确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大降低了人防工程建设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二是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召开了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专题培训,各县(市)区国动办及市辖三区在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质量(技术)负责人参加了培训,邀请自治区人防质监站专家重点围绕人防工程基本知识、质量监督流程以及工程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防护设备安装与质量控制技术要点等进行详细解读,为全面提升我市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挑选了2个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例,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持续释放警示教育震慑效应。

三、存在问题

2023年,我办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对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不够。二是案卷归档不够细致,格式化文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执法质效、执法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说理式执法效果不佳。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研究,依照法律法规,理清职能职责,全面逐条梳理权责清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为更好履行新的职能职责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进一步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标准和文书送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宽严相济,持续抓好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落地。完善执法联动机制,主动与发改、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丰富宣传途径和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扩大国防动员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和支持国防动员工作的环境和氛围,为行政执法工作创造有力的社会条件。



                                               银川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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