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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913506Q/2023-00021 发布日期:2023-03-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名 称: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人民防空职能使命任务,扎实推进人防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及时修订《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学习内容,会前学法13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并完成专题考试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组织全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参考率及通过率均达到100%;参加全区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参与率达到100%。

(二)机构职能依法高效履行

1.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认真做好“两单融合”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补充完善了《权责清单一体表》并填写了《权责清单统计表》,分别梳理出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奖励1项。

2.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商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部门制定了《银川市级防空地下室审批服务工作制度》,将人防审批审核前置,使监管流程更加合理。通过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严把人防工程配建入口关,做到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不漏网、全监管,确保人防工程“应建尽建”。二是优化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机制,将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由过去后置,变更为核发规划许可证之前交纳,并在人防易地建设费核算收缴时严格进行复核审查,杜绝欠缴和错收现象发生。三是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建立一站式服务流程,梳理完善在办事项清单,借助“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部门数据传送互联互通,提升了网上办事流程的高效、便捷。2022年通过“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审批项目144项

3.强化线下监管力度一是落实国家、自治区、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认领监管事项6个,检查事项清单中的执法检查录入率达到100%。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次、日常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内维护管理情况、安全使用情况200余次确保人防工程安全运行,全年无事故发生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排查清理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自查清理工作,巩固自查清理成果,坚决维护市场体系公平竞争秩序。

4.强化联合监管执法。商请市审批局对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促使企业尽快完成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或承诺完成人防建设义务,并依据自治区人防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委托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银产业园质量监督站负责一定范围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一是认真修订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岗,在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人防行政执法、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惑释疑,把开展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等事中、事后监管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二做好重点内容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多媒体警报器、LED显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数千余次。组织开展“5·12”、“9·13”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疏散演练、宣传活动,现场讲解人防和防灾减灾知识,播放科普宣传片、展示应急救援设备上报法治建设类信息13篇,其中2篇被《中国人民防空杂志》刊登。

(三)依法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1.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制定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由法制审核人员和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化审核及审核范围。依据《人防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根据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拟定《银川市人防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及时修订《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备案制度》《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以良法促善治。

2.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相关要求及《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备案制度(试行)》,对2022年制定的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主要负责人签发等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开展涉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一是严格落实《银川市人防办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试行)》和集体讨论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研究讨论审核;凡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事项,均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落实,切实为人防各项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决策参考和法律支撑。

(四)行政执法严格公开规范

1.深入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银川市人防办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用语指引(试行)》《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亮证执法”,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等信息。2022年共开展行政检查8件,实施行政处罚4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4件,均已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公示,通过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数据等信息,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4次、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月报表12次、涉企行政处罚备案表4次,向被检查企业送达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表8次。

2.积极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瞄准现阶段存在的案件录入不及时、录入信息不具体等问题,紧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制定印发《银川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录入执法案件信息

3.扎实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办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件,涉及应建而未建人民防空工程、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等方面,行政处罚金额36万元,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468.12万元,查处率、结案率均达100%,基本符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制把关、案卷规范的要求。

4.努力建强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办理工作,做好“工人执法”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对现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教育期培训,要求熟知人防相关法律法规、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坚决维护人防法律权威。

(五)社会矛盾依法纠纷化解

1.加强行政应诉和复议工作。严格落实《银川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坚决做到行政案件开庭负责人必到庭、具体经办人必出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及依据。2022年度市人防办无行政诉讼案件。

2.大力推进遗留问题化解。对巡视巡察反馈的12个无依据行政许可收费问题,共办理退费919.8万元;加大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力度,共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33项1398.51万元,实施行政处罚4项24万元。扎实推进名人文化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建设、海宝公园应急避难场所验收以及人防基本指挥所置换工作,均取得有效进展。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

1.强化内部监督。成立市人防办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制发《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工作流程,明确相关岗位职责。着力抓好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核、工程监督管理、财务内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严防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对各类欠缴问题加大追缴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重点信息公开,加强决策公开力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年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3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件,受理信访平台投诉件2件,处置12345市民投诉件44件,办理市委第五巡察组移交信访事项1件,办理银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转办信访举报事项1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落实不够深入,存在公示内容形式单一、执法记录设备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提升。执法力量和执法能力与规范执法要求存在差距,缺乏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现法制审核人员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制审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人防办主要负责同志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主持召开办党组会16次,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带头研讨交流6次,撰写调研报告1篇,讲党课4次,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内法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带动作用。

(二)压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银川市人防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任务责任分工,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办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年终述法主要内容,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推动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深度融合。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普法依法治理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重点工作,总结经验、研判不足,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先行区示范市、创新发展引领市建设目标,深入县(市)区人防办及重点人防工程开展调研,紧盯短板、创新思路,狠抓人防业务工作。

(三)部署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依据银川市《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两个专项整治方案,经逐项分析研究,对涉及问题全部对照认领,亲自审定20项整改措施,定期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办中期督导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透、认识把握不准等多方面问题开展自查,审定自查报告并严格落实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改到位。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办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聚焦强弱项,使人民防空更好地服务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在工作薄弱方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与审批、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联合,运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全程网办,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中的人防验收测绘数据成果共享,开展人防工程“一体式验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机制,及时严肃制止纠正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和相关执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好相关执法工作记录。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继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告知制度,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落实“应建必建”原则,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和考试工作,对现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四)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加大对相关矛盾和焦点问题的研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详细分析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情况,提出预防措施与建议,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不断规范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配合人民法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五)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开展人防宣传教育“五进”、人防知识巡回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将法治宣传融入人防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干部教育、企业培训、群众活动和应急演练中,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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