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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7/2020-003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08-19
责任部门: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8-19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确保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的考核验收。根据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细化了年度工作任务,制定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住建部、教育部等部委有关文件要求及考核指标,以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覆盖率、参与率、减量率为目标,不断提高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各类学校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100%;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组织机构

因人事、机构、职能变动,现调整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杨玉经银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袁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雍辉市政府副市长

蒋光临市政协副主席

王琦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成员:张新民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邬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旭市直机关工委专职书记

范学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局长

刘磊团市委书记

党成市财政局局长

张涛市商务局局长

王亚斌市教育局局长

陈进贤市住建局局长

马晓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局长

邓彦林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张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沈爱红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景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韩蕃璠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陆斌市体育局局长

杨军利市民政局局长

张少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马元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仿英市园林管理局局长

马建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芳市土地储备局局长

井胜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刁英川市金融局局长

吴伟民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余晓平市网络信息化局局长             

马少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周福琦兴庆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会勇金凤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建兵西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赫天江贺兰县人民政府县长

郝春明永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自忠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兵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新民兼任。主要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整体工作的推进和协调。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工作方案,有效执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落实考核制度;落实生活垃圾工作运行经费。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长期

2.各县(市)区建立生活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示范片区创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工作的推进;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3.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垃圾分类,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公示榜等激励督促制度。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4.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物业“五级”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完善监管和保障机制,强化垃圾分类各项制度的落实,明确各级监管责任,进行层层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责任单位: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二)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5.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各县(市)区以街道为单位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对现有垃圾分类工作提档升级,联动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物业、商户,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打造绿色业主体系,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覆盖率;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鼓励条件允许的物业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定点定时收集进一步提高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率;新建、改建、扩建小区建设开发单位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物业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2020年底,80%以上居民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60%以上小区进行厨余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6.深入构建垃圾分类教育体系。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教材;开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课和社会实践课,定期组织家庭、校园、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互动活动;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对各学校的考核内容。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7.持续深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完善并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台账,推动全市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文化馆、二级以上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政务大厅、饭店、宾馆、景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车站、机场、公园、广场、银行网点、营业厅等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切实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8.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市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全覆盖,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9.强制规范行业垃圾分类行为。全市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商贸物流、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有效提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三)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工作广度和深度

10.将垃圾分类纳入各单位全国志愿服务网及志愿银川平台志愿服务内容,成立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志愿宣传、宣讲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党员示范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宣传推广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11.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联合电视台、电台等主流媒体平台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开辟生活垃圾分类专栏;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美篇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在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场所电梯播放垃圾分类歌曲、动漫短片等宣传作品。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12.对进驻市民大厅的各窗口单位,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窗口服务场所,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营业网点设置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或宣传提示语。

责任单位: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金融工作局、网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13.在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等各类绿地、公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引牌、标识牌;星级酒店、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连锁超市、商贸物流、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场所利用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子屏等方式推送垃圾分类宣传知识;体育场馆、体育中心等管理场所利用电子屏、宣传栏以及体育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建筑工地利用工地围挡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

责任单位:市园林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14.开展垃圾分类“五进”宣传活动。丰富垃圾分类“每月一主题”活动内容,发挥社区书记、热心居民、党员骨干、物业骨干及小区楼组长作用,带动市民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共场所、党政机关单位开展资源垃圾“以袋换袋”、有害垃圾、废旧衣物集中收集日等活动;各学校推行垃圾分类“十个一”行动,广泛采取升旗仪式、主题班会、趣味游戏、知识竞赛、国旗下演讲等活动,利用校园电子屏、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工作;多方联动、联合商家进社区开展积分兑换商品宣传活动,鼓励带动更多的社会爱心企业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政管理局、住建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15.推进宣传工作立体化。建设可移动式垃圾分类科普馆、体验馆;打造垃圾分类展示馆;开辟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角;成立高校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实现垃圾分类从平面宣传到立体体验。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

16.倡导源头减量。倡议居民减少使用塑料袋、纸杯等一次性用品,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餐饮、宾馆、旅馆等经营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各邮政投递网点、快递企业配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快递企业过度包装行为,引导快递企业采用绿色环保可降解材料,开展行业内垃圾分类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建立快递行业垃圾回收利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文明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四)设施建设,分类作业,提升末端处置能力

17.居住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投放设施标识清楚、统一,投放设施、分类运输车辆、处理设施完备。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18.有害垃圾投放规范化管理,完善收运体系,监管末端处置,做到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全程环节有指导、有监督。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监督局

完成时限:长期

19.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做到日产日清;鼓励条件允许的机关单位、大中专院校等场所引进先进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对本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支持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于农业种植、城市绿化肥料补给。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园林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20.积极争取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化利用处理、节能减排等国家和自治区项目政策,保障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出台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相关政策;整合、规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将再生资源回收数据与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有效衔接,实现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土地储备局、市政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

21.拟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循环经济利用、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业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科研计划,引导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及项目方案立项、审查、批复及市场化各类补贴进行审核。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发改委

完成时限:长期

22.建设规范化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集分拣、破碎、压缩、打包、资源化利用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引进大件家具、废纸、废塑料资源化利用设施,规范银川市资源垃圾综合利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五)落实监督执法考核机制

23.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从事生活垃圾回收经营活动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24.严格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予以考核;各县(市)区要制定辖区内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对各街道、社区、物业垃圾分类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行业内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运营企业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进行监督规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市政管理局、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商务局、体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监督局、园林管理局、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六)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25.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有关要求,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设、宣传动员、组织保障、减量数据台账、教育工作等多方面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全面体现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2020年底国家住建部将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时间紧迫,任务重,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本行业、本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部门具体工作联络人,并于8月17日前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的同时,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有力”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责任体系。各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强化督促检查,以监督协作和联合推动的方式,发挥各部门优势,形成整体合力。市市政管理局定期牵头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三)强化交账意识,定期反馈进度

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信息报送内容的考核要求,各县(市)区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台账及每月工作小结;各有关单位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本季度本单位及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及时报送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创新性举措,作为考核加分依据(报送邮箱: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ycsljflb@163.com;电话:8575029)。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将日常督查情况及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任务未完成,影响银川市考核结果的单位将依程序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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