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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7/2021-0008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03-04
责任部门: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3-04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2021年健康“细胞”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2021年健康“细胞”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县(市)区爱卫会、市园林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银川行动实施方案(2020—2030)的通知》有关要求,市爱卫办决定在我市开展银川市级健康“细胞”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引领示范全市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有力促进健康城市创建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名额

(一)县(市)区推荐示范点:各县(市)区爱卫办各推荐4-6个健康社区;推荐1-2个健康村;4-8个健康单位;1-2个健康家庭。市园林管理局推荐1个以上健康主题公园。

(二)市级考核:按照自治区爱卫办印发的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村标准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打分排名,2021年建设银川市级6个及以上健康社区示范点、6个及以上健康村示范点、15个及以上健康单位(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主题公园等)示范点、6个及以上健康家庭示范点。

(三)市级推荐:市爱卫办择优向自治区爱卫办推荐健康社区(村)和健康单位示范点,具体推荐名额以自治区爱卫办下发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一)4月25日前,各县(市)区爱卫办按照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建设标准完成自查推荐工作,将推荐报告和申报表一并报送市爱卫办。

(二)5-6月份,市爱卫办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爱卫办推荐的健康社区、健康村、健康单位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待市级评估验收之后,根据打分排名,择优向自治区爱卫办推荐区级健康“细胞”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爱卫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推荐高质量、高标准的健康“细胞”示范点,并指导被推荐单位做好硬件设施、软件资料的补充完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健康社区(村)申报表

      2.健康单位(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申报表

      3.健康家庭申报表

      4.健康主题公园申报表

      5.宁夏健康细胞建设标准(试行)

                      银川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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