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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47/2021-0018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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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5-25 |
名 称: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数据
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根据《关于印发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1〕13号)及银川市人民政府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2021年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要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双网融合”,到2021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到50%以上的总目标,为做好全市垃圾分类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我办于3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银垃分办发〔2021〕9号),截至目前仍存在各县(市)区统计上报数据不全面、回收利用率达不到目标,商务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底数不清、数据未上报等问题,直接影响到国家住建部对银川市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第二季度考核成绩,为确保全口径统计,争取第二季度各项工作达标,为全年垃圾分类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统尽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以街道、镇为单位,尽快统计行政区域内回收废品的单位及个人数量,汇总后登记造册,将可回收物的数量、品类按要求上报至辖区分类办,辖区分类办按月将减量情况上报至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办。
二、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商务局尽快统计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数量,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平台,与市垃圾分类平台对接,及时汇总上报可回收物收集、综合利用情况。
三、加强快递行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应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等规定,市邮政管理局要结合建成的60家中邮驿站,加强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快递行业垃圾分类、循环利用工作,并将各企业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数据每月月底前报我办汇总。
按照银川市委、市政府垃圾分类工作要全面提质增效的要求,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请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尽快摸清基本底数,做好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确保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以上。
特此通知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