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47/2021-002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1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6-11 |
名 称: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5月份银川市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5月份银川市垃圾分类工作
推进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市政管理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根据年度考核工作安排,按照《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任务目标,结合各单位信息上报及日常检查情况,现就各县(市)区及各行业管理部门5月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
(一)各县(市)区
兴庆区,与辖区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单位签订了2021年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召开了兴庆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培训会;在辖区建立了居民垃圾分类档案卡1万册,开展入户宣传1627人次,参与垃圾分类志愿宣传人数达1081人;112个小区已开展撤桶并点工作,56个小区已建设了垃圾分类收集房,811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94%)。对照《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未开展每月一主题宣传活动,示范片区创建离目标还差1个,未将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50个居民小区还未配置分类设施。
金凤区,在各社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54场,入户宣传558人次,参与垃圾分类志愿宣传人数达788人;联合社会爱心企业深入居民小区开展51场公益活动,正确分类投放10次生活垃圾即可兑换一瓶鲜奶或酸奶;组建辖区、街道、社区、物业四级督导员队伍377人,对辖区158个住宅小区及沿街商户进行监督检查,下发《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在34个小区安装40组智能回收设施,目前正在调试,购置2000个垃圾分类桶发放至各单位、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场所;25个小区已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341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80%)。对照《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未将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内容,84个居民小区未配置分类设施。
西夏区,印发了《西夏区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与辖区七街两镇签订了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在街道社区、公共场所开展主题宣传培训25场,进小区开展入户宣传1100人次,参与垃圾分类志愿宣传人数达55人;36个小区已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房,245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对照《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示范片区创建离目标还差2个,未将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执法内容。
永宁县,召开永宁县物业服务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制定了《永宁县2021年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任务目标;对县域范围内各商户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在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开展可回收物积分兑换活动32场次;厨余垃圾末端处置中心回收家庭厨余垃圾、尾菜6.8吨,制作环保酵素1.4吨;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乡镇村等场所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下发《垃圾分类检查反馈记录表》60份;40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50%)。对照《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未制定县区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大部分居民小区未配置四分类设施。
贺兰县,制定了《贺兰县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标准》,开展“可回收物回收日”主题活动26场,在新平村、欣荣村、政府服务中心等场所配置垃圾分类智能设施;开展入户宣传486人次,参与垃圾分类志愿宣传人数达75人;组建了贺兰县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对机关单位、小区、学校、医院、超市等场所开展了督导检查;13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4.4%)。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大部分居民小区未配置分类设施。
灵武市,组织召开街道、社区、小区垃圾分类部署会;在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38场次,入户宣传251人次,参与垃圾分类志愿宣传人数达76人;印发《灵武市试点村镇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市级和乡镇联动协调制度,并在各街道办、东塔镇、社区配置300余名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员);99个居民小区已配置四分类设施(覆盖率达60%)。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大部分居民小区未配置分类设施。
(二)各行业管理部门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兴庆区所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集中培训;市直91家机关单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88%),兴庆区46家机关单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98%),金凤区35家机关单位实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西夏区54家机关单位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79%)。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工作任务有:13个市直机关单位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体育局,制定了行业垃圾分类考评办法、细则及责任书,积极推进3家自治区级体育场馆垃圾分类工作;市级11家体育场馆已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100%);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任务有:未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培训活动,未将各类体育场馆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检查情况上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教育局,开展了校园、家庭、社区互动实践活动2880人次,345所学校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达100%)。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任务有:未制定2021年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未完善学校垃圾分类考核细则。
市国资委,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全民公益日”“爱国卫生”等活动内容,已组织各企业开展10余次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对城投公司文化城景区、盈北家园小区、公交公司停车场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已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国有企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内容,32家国有企业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100%)。《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当月任务已全部落实。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制定了《银川市文旅行业垃圾分类考核细则》,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实行领导包干制度,对108家行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利用景区、宾馆饭店、公共文化场所电子屏、展板、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任务有:未组织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培训活动。
市卫健委,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环境日,组织各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对基层医疗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275家医疗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全市1103家医疗机构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覆盖率96%)。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任务有:未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培训活动,50家医疗机构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对标《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未落实的任务有:未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培训活动,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市市政管理局,开展了“共享绿色生活,垃圾分类社区行”主题宣传活动118场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制定了《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报送至人民政府予以专题研究;组织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办召开5月份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现场查看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听取当月推进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市级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对行业管理单位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加快建设银川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展示中心。
二、存在的问题
1.落实“三个一线”工作机制还不够到位。垃圾分类工作是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安排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垃圾分类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落实,目前,各级党委政府未能认真领会落实市委张柱书记“三个一线”工作机制,深入基层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2.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通过市级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发现部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存在混投混放现象,对所管辖行业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推进较为缓慢,同时各行业对《银川市公共机构及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还不够到位。
3.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宣传形式还普遍比较单一,氛围不够浓厚,缺乏创新性举措,未能充分调动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居民分类意识薄弱、参与率较低。
4.数据统计不完善。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未按要求报送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报表,市教育局未规范报送5月份工作小结;西夏区、灵武市、贺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未向市级行业管理部门上报行业减量数据、参与数量及工作小结;市商务局未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工作内容;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未按要求统计报送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个体商户数据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银川市垃圾分类工作成效。
5.督导检查还不够到位。各县(市)区虽已积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房、分拣房、宣传亭,配置了四分类收集设施,但普遍未认真落实督导员制度,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存在混投现象,同时部分垃圾分类收集房未按规定时间开放或关闭投放窗口,影响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已进入六月,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垃圾分类到2021年底回收利用率要达到50%以上的总目标,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迫,各县(市)区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2021年《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目标责任书》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亲自促提高,对所辖区域内垃圾分类工作顶格协调、顶格推进,进一步扩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小区覆盖范围和回收利用率。
2.广泛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及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特性及行业资源优势,落实好“垃圾分类1周1宣传、1周1活动,1月一主题”工作,进一步引导职工及广大市民增强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3.强化监督考核。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四级督导员队伍作用,加大对街道、社区、物业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按照《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垃圾分类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对各级主体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行业管理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检查情况通报抄送我办。
4.全面统计数据。各县(市)区要督促辖区各行业管理部门按时将辖区行业减量情况及工作小结报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汇总;市商务局要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双网融合”。
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