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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543031W/2024-00151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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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
名 称: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直属单位机构职能 |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
一、机构职能
主要承担工作职责为:一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城市照明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银川市市区古建筑和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亮化工程建设规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二是审核市区古建筑物、主要街道两侧亮化工程整体设计方案,检查验收亮化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检查亮灯时间。三是承担市区照明亮化工程的建设施工任务,负责照明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路灯、景观灯亮灯率以及设备完好率达到规范要求。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480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四、负责人:赵彦丽
五、联系电话:0951-5035554
银川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一、机构职能
主要承担工作职责为:一是宣传、贯彻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规定,提出全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二是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设备的更新,研究制定、推广和运用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科学新技术;三是负责创建卫生城市相关工作,开展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教育工作,对全市生活垃圾袋装化实施管理和检查督促,指导检查各区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情况;四是完成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负责人:李欢耀
五、联系电话:0951-6080658
银川市城市用水管理处
一、机构职能
主要承担工作职责为:一是负责银川市辖三区城市公共管网输水用户的节约用水工作,核定城市公共管网用户用水定额。二是负责银川市辖三区城市特种行业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负责银川市辖三区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四是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的特许经营监管。五是负责银川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和建立保持节水型城市长效机制。六是承担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负责人:杨军
五、联系电话:0951-8575066
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一、机构职能
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立于1973年,系财政差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银川市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式移交使用的城市主、次干道路(红线宽30米及以上)、排水管道、桥梁、排水泵站、平交道口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工作,同时承担城市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291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负责人:杜灵军
五、联系电话:0951-5046820
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一、机构职能
银川市供热燃气服务中心于2019年7月经市编委批准《关于调整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银机编发〔2019〕12号),将原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承担的供热服务职能与原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相关职能整合组建而成。隶属于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区、市供热、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立法权限内,起草相关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调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供热、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城市供热、燃气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供热、燃气行业规范化作业。承担气、热能源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城镇供热体制、计量改革及“蓝天”工程实施工作。负责供热能源结构调整、资源整合和供热工程的实施及监管,规范供(用)热能行为。负责全市供热保障统筹金执收。参与新建住宅供热节能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进行审查、监督和验收。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负责人:李祥 黄健
五、联系电话:0951-8575047
银川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所
一、机构职能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务局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全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宁财发〔2021〕40号)、《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银川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之规定,负责对本市三区及贺兰县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费源信息核定工作。
主要承担的工作职责为:一是核定征缴对象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费源信息;二是向税务部门推送核定的征缴对象费源信息;三是制定有效规范的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四是做好征缴对象的政策宣传和咨询解释工作,贯彻执行相关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制度。
二、办公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31号
三、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负责人:胡亚娟
五、联系电话:0951-857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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