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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7/2019-00051 发布日期:2019-10-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责任部门: 环卫处
名 称:关于尽快建设建筑消纳场建议的答复(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尽快建设建筑消纳场建议的答复(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李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建筑消纳场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市政管理局承办,我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指定市环卫处负责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建筑垃圾处理难问题已严重影响到我市的城市建设和环境卫生质量。今年以来,我局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根据我市建筑垃圾的具体情况,按照建筑垃圾、渣土、弃土分层次处理的原则,对银川市建筑垃圾处置进行了全方位设计,确定了按资源化利用、净土生态修复、就近分拣、土渣无害化堆放四个途径积极开展了工作。

一、加快银川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该项目选址在永宁望远闽宁工业园,项目规模为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项目建成后可满足我市建筑垃圾的处理需求,并实现资源化利用。目前,完成了特许经营权招标,草签了特许经营权协议,并组织开展了初步设计工作。按照项目所在地永宁县政府要求,中标方完成了交通安全评价、初步设计评审,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筹备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后即可开工建设。

二、工程弃土堆场选址建设情况。在城市发展建设中,还有部分利用率较低的土渣需要进行消纳,经与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对接,相关领导反复对贺兰山沿线废弃矿坑进行实地调研,结合贺兰山周边生态修复工作,利用建筑工程弃土对废旧矿坑进行填埋,筛选了14处可回填矿坑。目前,已确定在110国道与新干公路交叉口西南角矿坑建设弃土消纳场,并设置围挡,对已堆放的建筑垃圾进行分选利用。另在该选址的北侧矿坑也可进行弃土填埋修复。

三、建筑垃圾堆放场选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最高可达到80%左右,还有部分利用率较低的土渣需要进行消纳。按照就近就地消纳、减少二次污染、降低转运成本的原则,针对城市东部地区建筑渣土的去向问题,自然资源局牵头选址了河东滨河现状垃圾填埋场,因相关部门存在不同意见,选址尚未落实。同时在贺兰山东路以北、203省道以东鼠疫检测站附近进行了另一处选址,但由于该地处自然泄洪区的中段,涉及泄洪问题暂时无法确定。相关工作正在协调之中,待选址确定后,我局将立即组织企业进场迅速开展工作。

四、再生资源利用分拣中心选址。按照姜书记提出的“三区合一,城外布局”的指示精神和创城办第3号会议纪要“分别在四环绕城高速外南环西沙窝、银巴路周边、通贵金贵交界处确定3处选址用于城市可再生资源利用分拣中心建设”的意见,我局配合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积极开展了选址工作。西夏区银巴路周边全部为基本农田,无法确址;兴庆区在掌镇的选址涉及地面附属物的拆迁补偿问题一时无法交地。

五、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情况。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相关制度、规范、考核细则已经起草完成初稿,正在修改完善阶段,修改完成后再征求各部门意见,然后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会议研究。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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