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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042 | 发布日期: | 2015-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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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财务审计处 |
名 称: | 银川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单位根据本年度单位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及时编制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现将本部门决算分析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我办于2005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人,现实有在编人员9人,借调人员5人,承担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燃气行业的业务指导及监管工作,主要负责银川市行政区域内(含三区、两县、一市)燃气发展规划、应急保障、工程建设及燃气储存、运输、输配、充装、经营、使用、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和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燃气用户投诉处理等工作。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4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其中:(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户录入1户,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4年末共有财政供养在职人数9人,借调人员5人(工资原单位发放),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各项收入构成比例分析:本年实际收入总额8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73万元。各项支出构成比例分析:本年支出总额8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3万元,基本支出占支出总额的100%。
2、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决算比预算增减差异额(+-) | 决算比预算增减差异率(%) |
1、收入项目 | 676500 | 837325.75 | 160825.75 | 24 |
财政拨款 | 676500 | 837228,86 | 160728.86 | 24 |
预算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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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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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0 | 96.89 | 96.89 | 100 |
事业基金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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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出项目 | 676500 | 838228.79 | 161728.79 | 24 |
1)基本支出 | 676500 | 838228.79 | 161728.79 | 24 |
人员支出 | 509800 | 712762.14 | 202962.14 | 40 |
公用支出 | 119100 | 58556.61 | 60543.39 | -51 |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47600 | 66910.04 | 19310.04 | 41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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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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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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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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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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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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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发现,全年支出情况总体超出预算24%,具体原因是人员支出超支系补发2013年度政府效能绩效考核奖及2014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奖等支出所致。同时,公用经费全年有所下降51%,属办公经费压缩所致。
3、与上年度收入支出增减变动原因分析
| 2013年 | 2014年 | 14年比13年增减差异(+-) | 14年比13年增减差异率(%) |
1、收入项目 | 821909.40 | 837325.75 | 15416.35 | 2 |
财政拨款 | 821847.96 | 837228.86 | 15380.90 | 2 |
预算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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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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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61.44 | 96.89 | 35.45 | 58 |
2、支出项目 | 825060.26 | 838228.79 | 13168.53 | 2 |
1)基本支出 | 825060.26 | 838228.79 | 13168.53 | 2 |
人员支出 | 696291.71 | 712762.14 | 16470.43 | 3 |
公用支出 | 71394.78 | 58556.61 | -12838.17 | -18 |
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57373.77 | 66910.04 | 9536.27 | 17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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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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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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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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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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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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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表对比不难发现,收入方面增加2%的主要原因是全年我办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经费增加幅度较上年度有一定幅度提高,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利息收入所致。支出项目方面,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特别注意的是,公用支出较上年度有大幅下降,这是我办厉行节约,降低公务开支的结果。
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4年度总计支出838228.79元,其中:基本支出838228.79元。收入总计837325.75(含利息收入96.89元)元,上年度财政补助结余18553.04元;本年度财政补助结余1765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17650元。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4年末事业单位资产总值为206492.80元,负债总值为2967.47元,资产负债率为2℅,在资产总值中,流动资产为25555.80,占13%,固定资产180937元,占71%;在负债中:流动负债为2967.47元,占100%,年末净资产为203525.33元,其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
2014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以来,在市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办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创新思路,紧紧围绕燃气行业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以促进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燃气行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局面。其取得主要新成效有以下几点:
(一)着力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行业发展环境更趋健康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公开身份承诺、意见和征集、谈心交心、整改落实等工作,全面推进党建精神文明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等中央、区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焦裕禄精神和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集中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专题片,支部委员轮流开展了讲党课活动。把理论学习与开展主题活动相结合,把日常教育和传统教育相结合,注重经常性教育,做到了时间、人员、内容、质量的“四落实”,组织理论学习45次、党课教育4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4篇,进一步凝聚和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带动了支部的全面建设。为推进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我办采取了下基层、公开电话、设立意见箱、网上微博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下发征求意见表180余份,征求意见15条。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干部职工积极沟通交流思想,推进了工作的开展。适时召开支委会,研究分析支部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全年发展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人,党费收缴率100%,支部组织进一步壮大。
二是党建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实践活动要求,我办成立了以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并对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工作制定了进度表,拟定了阶段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切实落实责任。我办结合八项规定,聚焦“四风”,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查摆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做到带头参加各个环节的活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部署和检查落实工作,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做到高标准,严要求。结合我办实际,针对群众关注的“地下管道安全隐患治理、燃气市场安全治理、燃气具安装维修及通气流程治理、燃气工程建设”等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专人负责,切实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目前,地下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已顺利实施;燃气市场安全治理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复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检查7次,在4月份全市窗口单位文明检查中,燃气行业窗口排名第一;燃气具安装维修及通气流程治理工作已组织安装维修人员培训班2期,大部分人员顺利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燃气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有条不紊开展中。
三是廉政建设有序推进。结合改进“四风”、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员干部树立“五个”样子等活动开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和认真对照检查,使全办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和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积极开展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坚持财务、人事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针对单位和个人查找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各项禁令禁规意识明显提升。以效能建设为重点,以“防范四风”为抓手,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
四是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把党建工作与解决职工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组织对单位3名生活困难职工进行了慰问。结合文明城市复检,加强燃气行业窗口建设,组织行业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义务劳动和燃气知识宣传活动,深入社区、街头宣传6次,开展行业文明督导活动2次。参加辖区结对工作4次,代表市建设局参加市直机关运动会,取得了优异成绩。通过一系列活动开展,较好地实现“制度更健全、管理更规范、党员作用更突出、组织活动更丰富、工作业绩更明显”的目标,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7%以上。
(二)扎实服务民生,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规范燃气器具市场管理。根据《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银川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组织开展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和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银川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后,通过媒体公示、街头宣传等手段,开展了《规定》的宣传工作,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前期情况摸底和申请登记工作,同时为方便企业办事,将申请样表、办理流程、提交资料目录等内容在银川建设网站进行了公示。对燃气器具安装企业及人员组织进行了培训,圆满完成对103家企业588多人的培训,并为考核合格的人员核发了《职业技能证书》。开展了《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资料提交及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进行讲解指导,对35家申请企业开展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26家核发了资质证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
二是认真开展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按照《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办积极与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多次进行沟通协调,严格开展企业资料审核,组织专人对送检样品进行抽样检测。截至目前,已审核企业报送的资料370余份,对资料审查合格的341个品牌产品进行了抽样、封样工作,完成了317个品牌备案工作。其中:燃气壁挂炉79个品牌,燃气热水器95个品牌,燃气灶143个品牌。已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检验合格的55个品牌壁挂炉,工作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三是燃气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以保障服务民生,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年共计完成燃气审查勘验任务34个,新建天然气管线85.8公里(其中高压1.5公里、中压18公里、低压66.3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3.23万户(其中:新建小区用户2.82户,老旧小区用户4051户),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35.75公里。加强规范管理,完成了对全市59个供应站点《燃气供应许可证》年度审查工作,组织对8个新建燃气工程(加气站)进行了综合验收。通过燃气工程建设快速推进,优质、清洁燃料进入千家万户,使燃气工程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便民工程。
(三)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一是行业监管成效显著。组织天然气经营企业对全市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户户内燃气设施进行了安全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燃气用户45万户,入户安检率达95%;积极开展并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液化气市场治理、节前安全检查等活动14次;整改燃气设施占压隐患53处;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35.75公里(其中:庭院老旧管网改造31.15公里,道路中压老旧管网改造4.6公里);会同企业开展街头、社区安全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材料20000多份,接待咨询群众10000余人次;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各类燃气事故应急演练12次;组织供气企业对我市近2000餐饮用户进行燃气设施安全排查,对9家私接乱改的用户采取限制用气措施,对16家未设立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的用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存在问题的用户积极整改,确保了全市居民用气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别对全市8家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及时纠正了燃气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了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认真接待市民来访,及时有效处理群众诉求,全年我办以群众投诉无小事为己任,由执法科专门受理,共处理各类投诉73起,其中:电话投诉30起、市建设局转投诉16起、新浪微博投诉7起、政民互动平台投诉6起,受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投诉14件,办结率100%。圆满答复政协提案2起。
三是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为了更好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利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并利用休息日参加住建部在我市组织的全国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培训,使每名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进一步加强对燃气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查处燃气违法案件66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66份,其中:行政处罚2起,处罚金额9.8万元。联合安监、公安、质检等部门取缔兴庆区掌政碱富桥10队、永宁县胜利烽火村5队等6处非法生产、充装、经营液化气黑窝点,有效遏制了违法案件的发生,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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