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城市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工作
|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543031W/2025-00082 | 发布日期: | 2025-10-2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城市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供热燃气服务中心 |
| 名 称: | 关于银川市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的公示 | ||
为深刻汲取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燃气领域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对查处的十起燃气领域典型违法案件处理情况予以公开。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形成有效震慑,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多发态势。
典型案例一:
案件名称:宁夏某建设公司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5月10日,宁夏某建设公司在银川市兴庆区永丰巷进行排水改造工程时,将永丰巷51号楼燃气管道支线三通挖断,造成燃气泄漏。
案件处罚结果:该建设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被损毁的燃气管道。
典型案例二:
案件名称:宁夏某建设公司破坏燃气管道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5月28日,宁夏某建设公司在西夏区某小区施工时,用挖掘机抬挖一块基坑内石头时不慎挤压到了一根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管道被破坏,出现燃气泄漏情况。
处理结果:该建设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被损毁的燃气管道。
典型案例三:
案件名称:宁夏某建筑公司破坏燃气管道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7月2日,该公司在金凤区某小区内进行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施工时,挖掘机在寻找原有管道过程中,将地埋燃气中压管道挖破,造成多户居民及商业用户停气约4小时,直接经济损失约1.2万元。
处理结果:该建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处罚,并责令恢复被损毁的燃气管道。
典型案例四:
案件名称:宁夏某燃气公司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供气案件
案件经过:2024年11月5日,宁夏某燃气公司向某餐饮供应液化石油气时,未按要求对用气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在该用户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前提下,向用户供气。金凤区综合执法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查处。
案件处罚结果:宁夏某燃气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12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五:
案件名称:宁夏某能源公司向不具备用气条件的场所供气案件
案件经过:2024年11月13日,西夏区燃气专班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某能源公司向位于西夏区的某老年饭桌违规配送49.5kg液化气钢瓶,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供气的违法事实。
案件处罚结果:宁夏某能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八)项规定,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136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六:
案件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某餐饮用户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装置和连接管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2月8日,银川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西夏区某餐饮店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装置和连接管,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专班检查人员将案件线索移交至西夏区综合执法部门,经执法部门核实,情况属实。
案件处理结果:银川市西夏区该餐饮用户的行为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按照《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该餐饮店做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七:
案件名称:宁夏某餐饮用户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2月28日,位于兴庆区的某餐饮店在使用液化气时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经执法人员核查,情况属实。
案件处理结果:银川市兴庆区该餐饮用户的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餐饮店做出罚款人民币0.1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八:
案件名称:银川市西夏区某燃气用户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5月1日,西夏区燃气专班检查时发现某燃气用户在使用液化气时未安装符合要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切断装置,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案件处理结果:银川市西夏区该燃气用户的行为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该燃气用户做出罚款人民币0.01万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九:
案件名称:陈某某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计量装置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5月29日,兴庆区某街道中队接到某小区物业反映,该小区业主陈某某擅自拆除户内燃气计量装置,执法人员立即上门核实,发现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除燃气计量装置情况属实。
案件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执法部门对该业主予以罚款0.02万元的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违规行为。
典型案例十:
案件名称:兰某某暴晒气瓶案件
案件经过:2025年6月12日,兴庆区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兰某某在某市场门前有气瓶暴晒行为,不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
案件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根据《银川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部门对该燃气用户予以罚款0.02万元的处罚。
上述十起案件暴露出我市燃气安全管理链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各相关单位必须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希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积极参与燃气安全治理,共同筑牢我市燃气安全的坚固防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