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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00755 发布日期:2017-02-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民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民政局
名 称: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和银川市财政局要求,及时编制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现将本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工作职能

  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是隶属于银川市民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工作落实,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接收离退休人员588人。

  1.组织军休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参加党和政府组织的有关庆典、集会等活动;

  2.按照规定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补助补贴,办理医疗保障等有关事务,处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相关事宜;

  3.组织开展适合军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军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4.为军休干部提供有关政策咨询,管理军休干部的档案;

  5.承担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内部构成情况

  2016年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后勤办公室、财务室。

  (三)单位人员情况

  2016年事业编制25人,实际在编在岗23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预算编报构成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各项预算指标数额总计1302.90万元,其中项目经费1150万元,(其中含:上年结余1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90万元(其中含:上年结余18.50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2016年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代扣返还较迟导致无法进行支出故结转今年进行缴纳。)

  2017年项目经费1150万元,其中:2016年结余150万元结转今年继续使用,主要用于支付621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经费,同比2016年项目经费615.38万元增加534.62万元,增加46%,原因是2016年新接收32名退休干部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生活费增长。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4.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15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76.75万元,减少36%,原因是2016年退休职工工资转交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发放。其他商品服务与支出3.2万元同等于2016年。

  四、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25万元,同等于比2016年预算数,主要原因如下:

  (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同上年度。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本年度同上年度。

  (3)公务接待费0.25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0.25万元。本年度同上年度。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金额产生,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此项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无此项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银川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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