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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0876272X/2024-00004 发布日期:2024-07-01
发布机构: 银川市营商环境促进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营商环境促进局
名 称:银川市营商环境促进局机构职能

银川市营商环境促进局机构职能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银川市营商环境促进局

规范简称:营商局

加挂牌子:无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强娟

办公电话:0951-5556199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服务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

(三)统筹组织指导并协调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

(四)负责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六)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七)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推动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工作。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健全企业投诉转办督办、跟踪回访机制,协调相关部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八)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及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营造良好的营商舆论氛围。

(九)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十)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等相关工作。强化法制审核职责。

(十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十二)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建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意识形态、政务公开、政策宣传、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改革成果外宣、公众号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5556199

(二)营商环境建设科。负责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统筹组织各成员单位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分领域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统筹指导相关单位参与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积极推广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典型经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1-5556178

(三)企业服务科。统筹协调、组织拟订并推动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鼓励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开展政策措施预评估。跟踪分析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实施评估督导。根据监测指标体系,分析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推动建立完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园区、商协会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渠道,协调各部门兑现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企业投诉转办督办、跟踪回访机制。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推动中小企业创业、融资工作,做好“示范基地”、“示范平台”推荐认定工作。完善企业治理体系提高企业治理能力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推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做好全市“千名干部包千企”牵头抓总工作。组织开展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5555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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