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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9/2019-00007 发布日期:2019-09-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名 称: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74号“关于银川市开展长期护理险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74号“关于银川市开展长期护理险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胡晓敏、徐永豪、刘会银、路艺、陈曦、张芳、孙建春、杨丽萍、赵雯、陈任忠、杨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银川市开展长期护理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市人社局、卫健委协办。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我局尤金亮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6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我市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专题调研计划的通知》(宁人社办发〔2019〕17号)要求,市人社局高度重视,将《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制度建设》专题调研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负责领导和承办单位、承办人。当年6月下旬,安排相关人员赴青岛参加了“全国部分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交流研讨会”,同时考察了青岛市的长期护理定点服务机构,在此基础上,会同市民政局对银川地区部分医养机构和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调研,9月撰写了《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制度建设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我市参保人员情况及60周岁以上老人的占比、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占比及每年在医养护理上的预计支出在调研报告中反映。同时,提出了先建立职工长护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居民长护制度。设计建立职工长护制度的核心和目标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内容经办招标实施等。将《调研报告》呈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及市政府分管领导,当时考虑在2019年将实时启动银川市职工医疗保险长期护理制度建设。但是,在今年年初国家及自治区要求,现在未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地区暂不启动实施,待国家及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后,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要求,选择我区部分地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近期,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列为2019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我市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在我市进行试点,2019年建立相关配套制度,2020年启动实施

联系人及电话:尤金亮   0951-5556530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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