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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9/2019-00009 发布日期:2019-09-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
名 称: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分值付费政策”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0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分值付费政策”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银川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分值付费政策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市人社局协办。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于2019年5月23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我局尤金亮同志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8月7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经局领导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银川市从2015

年起正式实施在总量控制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 、按床日和按服务项目包干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自实施按病种分值结算住院费用政策以来,我市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发现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因此,2018年年初,我市提取3年来全市按病种分值结算数据,进行全面论证分析,对政策做出及时调整。一是改变病种分值计算方法。改变过去用住院总费用测算分值的方法,改为按照住院患者统筹发生费用测算分值,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分别确定病种分值。二是调整医院等级系数。按照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之间治疗同种疾病发生的均次统筹费用的比例关系,并以各病种发生病例数为权重,来计算医疗机构等级系数,使得各级别医院每发生一元统筹费用所得分值基本相同。三是病种合并计算分值。组织定点医院临床专家,召开论证会,讨论分析近3年本市的出院病种,按照临床治疗方法相似、治疗费用相近的原则,进行病种归类,赋予同样分值。四是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将考核指标调整为人均费用增长率、重复住院率增长率、人次增长率、医保占比等4项指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各医院医保费用变化情况,更好地规范医院诊疗行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参保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按照国家及自治区安排部署,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分组(DRGS)分值付费试点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尤金亮  0951-5556530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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