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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887715J/2024-00050 | 发布日期: | 2024-09-1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5号提案协办的答复 | ||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就雷静委员、胡晓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综合治理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市医保局立足新发展阶段,突出医保基金监管“思维法治化、机制健全化、监管常态化”的工作主线,在认清大局大势中提升工作站位,在树牢底线思维中明确“零容忍”工作基调,既修内功、也练外功,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监督管理。
一、加强零售药店监管治理
一是引导零售药店压实基金监管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将基金监管舆论宣传、社会监督、行政监管的外部压力转化为自我规范药事服务行为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已自查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万元。二是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乱象及医药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工作,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09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105元。三是常态化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我市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203家,暂停医保协议7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1万元,规范整治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及诊疗行为效果显著。
二、加强零售药店信用管理
建立零售药店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机制,利用宁夏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信用评价管理子系统,组织全市医保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医保局栏目上进行公示,进一步增强药品经营者的危机感,激发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信用管理质效。2024年4月,参加信用评价的2008家定点零售药店,信用评级为A级的1998家,占比99.50%;信用评级B级的9家,占比0.45%。
三、加强零售药店信息化监管
我市定点零售药店中,除管理相对规范的连锁药店外,多数药店没有规范的药品信息化管理系统,药品“进、销、存”信息不全,成为零售药店监管治理的难点。我局今年将依托银川市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试点建设之机,有针对性地建设“重点药品/耗材监测场景”和“药品智能识别场景”,通过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同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能力,建立和完善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化监管治理机制,从而实现药品采购、配送、结算的全链路、全流程闭环监管。
四、加强零售药店价格治理
一是组织开展国家医保局监测我区医保定点零售药药价风险品种核查处置工作,对我市2133家定点零售药店国家监测的20个风险药品“众数价”及网络药店售价监测结果进行筛选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组织售价高于国家监测“众数价”的相关药店进行整改,引导零售药店积极了解药品采购价格变化,主动上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药品。二是落实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在完成大型连锁互联网药店摸底的基础上,加强不合理高价的治理,对出现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明显高于网络售药平台“即送价”的情况,采取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方式引导、督促医药企业和定点药店纠正不公平、歧视性高价,主动调整药品价格至合理水平。
联系人及电话:张云飞 0951-6888742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