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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9/2020-00011 发布日期:2020-07-1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和医药价格管理科
名 称:银川市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银川市医疗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一、行政处罚事项

(一)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行为的处罚(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处罚(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等情形的处罚(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四)缴费单位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等情形的处罚(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五)缴费单位迟延缴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处罚(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二、行政强制事项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相关资料予以封存(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三、行政检查事项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三)社会保险稽核(城镇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

四、其他类

医疗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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