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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0/2020-001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12-01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01
名 称: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银川综合保税区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银川综合保税区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安排部署,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银川综保区疫情“零发生”,结合近期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和国际快件运输分拨的疫情防控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防止新冠病毒可能借助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外包装、国际快件等渠道传播蔓延,确保银川综合保税区入园企业正常生产运输和经营,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和疫情扩散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园区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成立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成立银川综保区精准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小组。

组  长:杨  真 银川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蒋忠平 银川综合保税区纪工委书记

        张  文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邓丽娟 银川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一)综合协调组

牵头领导:杨真

组    长:杨小虎、王莉

成员部门:经发部、党政办、规建部、投促部、口岸部、财审部、综保区派出所、综投公司、建发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保障中心

职    责:负责园区企业疫情防控的总体协调工作,全力做好各个环节联系对接、工作方案制定、服务保障和信息统计、宣传总结、文字上报等工作。

(二)交通引导服务组

牵头领导:张文

组    长:田斌、官平

成员部门:规建部、综保区派出所、建发物业公司

职    责:对生产企业提供车辆、货物信息核实;对进出综保区的车辆进行交通组织和线路引导工作。

(三)现场消毒隔离服务组

牵头领导:蒋忠平

组    长:夏爱军、赵贵斌

成员部门:党政办、综保区派出所、建发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保障中心

职    责:负责监督进出银川综保区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消毒,并指导园区车辆进出卡口,引导人员前往临时集中隔离区域,接受检测;负责做好临时集中隔离区域的人员隔离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医疗检测服务组

牵头领导:张文

组    长:夏爱军

成员部门:党政办、机场海关、灵武市卫健委、灵武市市场监管局

职    责:负责联系灵武市卫健委、灵武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进入综保区的人员,对区外入园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做好检测前的沟通对接,检测结果的反馈收集工作。

(五)食品加工类企业防控服务组

牵头领导:邓丽娟

组    长:梁鑫、杨敬兴

成员部门:投促部、口岸部、机场海关、综投公司

职    责:负责督促指导食品加工类入驻企业、黄金珠宝、裘皮加工类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输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跨境电商快件防控服务组

牵头领导:邓丽娟

组    长:汝曼抒、杨敬兴

成员部门:口岸部、机场海关、综投公司

职    责:负责督促指导跨境电商类入驻企业的疫情防控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输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物资保障服务组

牵头领导:曹建春

组    长:田 潘

成员部门:财审部、党政办、建发物业公司

职    责:做好防控所需医疗物资卫生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统筹调度;做好防控人员后勤保障工作。

三、基本要求

入区企业,履行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防人”和“防物” 相结合,“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事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要求,做好企业产品在生产、装卸、运输、贮存及销售等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

(一)强化疫情防控常态长效机制

企业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各企业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疫情防控的工作职责。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防控预案应包括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从业人员新冠病毒防控的健康管理、装卸储运过程、生产加工过程的防控要求、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

(二)严格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

涉及接触境外物品或者从境外入境的生产经营者,尤其是直接接触境外产品的生产、装卸、运输、贮存、销售环节的人员,做好上岗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建立员工健康状况台账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严格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进出生产经营区域。

(三)加强装卸储运过程的防控管理

搬运货物人员、运输司机要做好个人防护外,避免货物表面频繁接触体表,对来自国外或者有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物品,在搬运过程中全程规范戴好口罩,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货物等。确保运输车辆厢体内部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无污染,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严控货物源头管理制度

对进出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进口商或货主应当配合机场海关、灵武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对货物及其外包装进行全覆盖的检测,经销商应主动提供相关货物安全和防疫检测信息。对于本地肉类屠宰、加工、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冷链食品的相关质量管理和操作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进口商或货主如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运输、仓储等服务,在货物交付第三方物流公司时,应当主动将相关食品安全和防疫需要的检测信息提供给第三方物流公司。在冷链物流过程中,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得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

(五)实行固定线路、固定场所集中消杀制度

凡进入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货物,如实填报货主、报关单、车辆、司机及随车人员、货物流向等信息。按照银川综保区指定线路(公路:滨河大道——黄河书院——辅道——海关路——祈源广场停车场;机场:机场货运站——银飞街——祈源广场停车场)到达集中场所,由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对车辆、货物进行集中消杀;灵武市卫健委协调对区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银入园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在临时集中隔离区等待检测结果。经采样核酸检测合格的,第一时间放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费用由银川综保区管委会承担。

(六)建立联动机制

建立管委会、派出所、医疗机构、疾控部门、海关、市场监管部门、企业、物业公司联动机制,按照具体分工职责,配合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综保区派出所、建发物业公司负责对主卡口的人员、车辆的管控工作,切实做好测量体温、人员进出登记、车辆进出登记和车辆消毒工作;灵武市卫健委负责依据相关规定对进出银川综保区的外来人员进行管控;机场海关、灵武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做好进出综保区货物的外包装、环境、物品等全覆盖检测工作;企业负责内部场所、设施、人员的管理和防控;管委会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七)充分储备防控物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不少于一个月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配备快速红外线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管委会、入区各企业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八)严格信息登记制度

银川综保区派出所负责核查进口货物的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尤其是冷链食品,登记相关信息,对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货物,不予放行;同时经营企业、货运场站登记进出综保区货物的车辆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对货物信息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实行企业进出口货物提前报备制度

银川综保区企业进出口货物企业提前3天向机场海关、口岸部报备申请,提供进出口货物数据、信息,重点加强冷链食品的进出口提前报备工作,按照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银川综保区管委会提前向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疫情防控办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确保货物到达或者离开银川综保区,能够快速接受相关部门对货物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五、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一方面,生产运输经营相关区域发现病例或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常状况人员,企业要第一时间配合灵武市卫健委、综保区派出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该人员作业和出现的区域及其加工的物品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另一方面,接到有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品的通知,企业应当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根据灵武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要求,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及时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应急处置。

六、具体流程

凡进出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货物、车辆和人员,统一进出路线,形成闭环管理,严格按照如下流程开展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一)进入银川综保区

1、人员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派出所提供人员健康信息、宁夏行程码、健康码、近7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高速出口等候迎接(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祈源广场停车(物业保障中心负责引导至南附楼)→ 南附楼医疗室消毒检测(建发物业公司负责测温、登记;灵武市卫健委现场采样检测)→ 临时隔离场所(南附楼4楼,临时封闭隔离,等待检测结果)。

2、车辆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派出所提供车辆行动轨迹和异地消毒检查情况)→ 高速出口等候迎接(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祈源广场停车(物业保障中心负责对车辆内外、驾驶室、车把手、车轮、货车箱体内外进行全面消毒)→ 本地司机开车入关(30分钟后,由物业保障中心安排指定司机将车开至海关卡口,再次对车体进行消毒后进入海关查验区)→ 本地司机开车出关(卸货后,本地司机将车停放至祈源广场)。

3、货物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管委会口岸部提供货物种类来源和异地消毒检查等情况,由银川综保区管委会向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疫情防控办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报备)→ 高速出口等候迎接(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祈源广场停车(物业保障中心负责对货物表面进行全面消毒)→ 综保区主卡口(30分钟后,由物业保障中心安排指定司机将车辆及其货物运送至海关卡口,再次对车体进行消毒后进入海关查验区)→ 海关查验区(由收货单位对货物进行逐件逐批消毒,由机场海关对单个货物外包装进行检测)→企业仓库(货物入库后,各经营企业做好内部的消杀管理)

(二)离开银川综保区

1、人员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派出所提供人员健康信息、近14天的行程轨迹)→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综保区主卡口海关路高速出口驶离(全程由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2、车辆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管委会规建部提供车辆信息)→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综保区主卡口海关路高速出口驶离(全程由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3、货物管理:提前信息报备(由企业提前3天向综保区管委会口岸部提供货物信息,由银川综保区管委会向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疫情防控办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报备)→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综保区主卡口海关路 高速出口驶离(全程由综保区派出所负责引导)。

所有进出银川综合保税区的货物情况,由银川综保区管委会记录备案并及时上报银川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5月31日。本方案由银川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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