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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8/2021-00008 发布日期:2021-02-24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监察审计处
名 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度,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的重点工作,认真监督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快建设法治公积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明确职能定位。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截止2020年12月底,“中心”积极发挥保障作用,全年新增缴存单位606个、新增缴存职工4.11万人,缴存额50.11亿元,同比增长10.2%,为职工提取公积金39.51亿元,同比增长23.7%,发放公积金贷款7481笔,发放贷款金额32.13亿元,为圆职工住房梦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

(二)网厅服务更便捷。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住建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进程,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目前,偿还购房贷款提取(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市)提取业务)和离休、退休2项提取业务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业务、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业务、住房公积金的变更(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4项归集业务已实现网上办理。

(三)窗口服务更规范。持续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人员不规范行为,对负面问题进行批评通报,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深入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不断简化服务流程,减少审批要件,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就近办”,增加8个网点办理业务,畅通服务企业群众的“直通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及依法决策体制

(一)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中心分管理领导任副组长,中心各处室、分中心及服务大厅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审计处,负责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不断促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2020年,我管理中心根据市编办关于动态调整政府部门(单位)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修改完善行政职权3项,并在官网进行公示。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监督程序。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我管理中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推进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

(四)完善法律服务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升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降低各部门日常行政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通过选聘律师等措施,降低住房公积金行政决策风险,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同时从规范选聘律师程序、加强聘任律师管理、优化法律服务流程、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等角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工作流程再造制度。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八项制度,梳理并通过网站公布“中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正。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我管理中心草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对行政执法流程进行梳理、规范,符合当前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按照《银川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要求,从实体、程序、文书及案卷装订等方面,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法治水平,建设法治化的工作队伍,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的通知》文件,借助“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要求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所有事业编制在岗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内容涵盖宪法、党内法规、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此外,我管理中心积极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整体工作水平。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目前,我管理中心在编人员45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36名。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公积金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苏龙是第一责任人,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我管理中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0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中心”通过设置主任信箱、热线电话、12345政务平台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2020年,“中心”借助12329客服热线、政务信箱等渠道,解答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各类问题,接受投诉,直面公积金服务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截至12月末,共处理群众反映问题240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查问题,层层抓整改,确保公积金服务质量再提升。

(三)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方式。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公积金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对外公布。将政务服务内容、政策法规、服务指南、办理要件等信息及时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积极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庭前报送和月度报告制度。定期报公积金中心行政应诉案件数量、负责人出庭应诉、审判结果、生效判决履行等情况。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2020年,中心组织法律知识培训2次,平时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的方式,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方面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提升解决信访问题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落实《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以办理规范化、流程标准化推动问题解决,由分管领导主抓信访问题,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及时处理银川市信访局转办单,对信访问题及时了解、及时回复、及时处理。

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落实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中心党组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中心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中心党组会议是中心决策的核心,凡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中心党组讨论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二)深化落实法治宣教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统筹系统内普法和系统外普法,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法制和业务相结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集中学法、领导干部网上考法工作,根据银川市依法治市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中心”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及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重点对民法典进行了学习宣传。在全国法制宣传日、行业宣传月以及业务职能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通过户外政策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借助报刊、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面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积金缴存的范围还不够广,非公企业及私有企业缴存不多;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提取、贷款业务的办理条件还需进一步完善,流程仍需进一步优化,材料还需进一步精简;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还不够快,部分公积金业务还没有实现网上秒批,现有平台的网办体验还不够便捷,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八、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推进公积金管理服务和能力水平再上新台阶,我管理中心将把2021年作为制度完善年,坚持和完善各项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运行。通过改革不适应实践要求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新的体制机制,从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积金制度体系,推动公积金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修订完善三个管理办法,促进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

为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我管理中心将借鉴其他兄弟城市中心的先进经验,加快研究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区住建厅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现行公积金政策及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历年来不成体系的、较为分散的各类公积金业务指导性、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和整合,形成规范性文件,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规范运行。

(二)以抓归集促扩面为突破,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

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巩固存量,扩大增量”的总思路,以“全面推动、重点攻坚、面上开展、点上开花”为原则,着力抓好面上促缴和精准促缴。做好自愿缴存政策设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力争让更多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释放政策红利,扩大制度受益群体范围,切实做大做强做优公积金“蛋糕”,让更多人群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为老百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依托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公积金信用制度建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修订完善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制度,并及时推送至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依托平台进行联合惩戒。同时,加强信用信息动态管理,信用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到期后按规定移除失信信息,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

(四)严格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1.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法治宣传月、周、日”等各个时间段和节点开展普法,使经常集中普法成为常态。中心、各分中心每年至少应完成1次普法宣传。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每年不少于1次。

(五)严格公正执法,加强双随机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补充更新缴存单位名录库,做好2021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双随机检查工作。同时,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力求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中心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出台指导性文件,对中心、各分中心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三项行政执法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落实,要求每个行政案件都必须要有行政执法全过程中对应的公示、取证材料,确保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六)当好法律参谋,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1.加强合规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与中心法律顾问的联系,为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以中心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工作体系,按时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3.做好逾期贷款诉讼相关工作。定期汇总逾期贷款情况,督促业务委托银行对逾期贷款借款人提起法律诉讼。

(七)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中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互协助和配合的工作程序,有效促进信息共享,规范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案件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夯实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民生保障资金的制度根基。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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