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索 引 号:12640100454038070F/2022-00008 发布日期:2022-03-10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积极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依法稳健发展。现将我管理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中心职能

(一)明确职能定位。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2021年,管理中心积极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全年新增缴存单位804个,新增缴存职工5.12万人,缴存额55.21亿元,同比增长10.2%,为职工提取公积金41.93亿元,同比增长6.1%,发放公积金贷款5731笔,贷款金额26.28亿元,为圆职工住房梦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网厅服务更便捷。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住建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加快推进“互联网+公积金”进程,创新在线智慧化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方便缴存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停缴、补缴、租赁提取、离退休提取、提前还贷等业务已实现线上办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及依法决策体制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经征求管理中心各部门、分中心意见,报党组会审议,管理中心2021年度无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事项。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管理中心加大对相关文件的学习,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各方意见建议。2021年,我管理中心共制发三件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续聘法律顾问1名,由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严格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近年来,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在应对管理中心信访案件、合同管理、重大复杂案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还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服务合同的起草、论证及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按照“持证上岗”要求,新增一名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中心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6名,实现应领证人员持证率达80%。根据市司法局工作部署,启动执法证换领和新进人员报名培训考试工作。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管理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中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21年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管理中心通过设置主任信箱、热线电话、12345政务平台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管理中心借助12329客服热线、政务信箱等渠道,解答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各类问题,接受投诉,直面公积金服务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2021年共处理群众反映问题295件,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查问题,确保公积金服务质量再提升。

四、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日常学习内容,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体悟。在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安排专题法律知识培训课程,促进管理中心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住房公积金和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中心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制度,“管理中心”全体在编干部职工参与法宣在线平台学习,并完成宪法专题、民法典专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非法集资法律知识等考试,参学率、合格率均100%。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庆祝公积金制度建立30周年,开展专题活动,管理中心各部门及各分中心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提高公积金制度知晓率。

(三)认真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研究制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规划中心在“八五”普法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中心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开展宪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市委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发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暨宪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开展了2021年国家宪法周宣传活动,组织两组人员参与银川市“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活动,促进中心干部职工遵从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五、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统筹做好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在推进管理中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结合管理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要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中心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管理中心印发《2021年度中心理论学习组重点内容安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内容进行了学习安排。2021年3月,我管理中心组织领导干部前往金凤区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3.制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根据《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强化工作安排,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法治公积金建设。

六、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健全执法机制,强化住房公积金执法监督力度。修订完善《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继续做好投诉举报为主的被动执法同时,逐步把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每年根据归集扩面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企业性质的主动执法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年初制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案件从受理到调查全过程记录,加大对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执法力度,对经执法检查仍拒不纠正违法行为的单位积极做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人员结构,各处室、分中心至少有两名专职执法人员负责从事调查取证等执法配合工作,实行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形成初具规模的公积金执法队;完善执法管理体制,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实行责任考核,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考核评议,实行对执法案件全过程监督,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做好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既对违法单位造成威慑,又便于社会监督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并对行政执法常用知识组织考试测评。

(三)扎实推进“八五”普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管理中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决策依法、工作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抓好管理中心在编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确保年度参学率、考试率达100%;在公园广场、市民大厅、社区等进行户外宣传,扩大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和普及率;开展“面对面”“点对点”式精准宣传,结合企业执法检查,进行以案释法现场宣传,提高单位合规建缴意识。建立“执法+普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