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划计划工作总结

索 引 号:640100-138/2012-03269 发布日期:2012-03-30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201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

为进一步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继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市里统一安排,制订2012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主,创建平安单位为目标来开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和“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根据中央、省、市委的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统领单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我“中心”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实行既负其责,又齐抓共管,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不留安全死角。
    三、加强全体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群防群治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按照“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法治教育和“六五”普法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的各项措施,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抓好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督促落实,与各处室、分中心、办事处签订好目标责任书,完善责任制,明确抓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同时认真学习贯彻《党员干部廉政准则》、《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五条规定”》、《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单位政治思想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敏锐性,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道德意识。
    三是在意识形态方面,要求单位全体员工不参与宗教活动,远离邪教。
   四、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创安”工作,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营造创建平安单位的良好氛围。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我“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五、加强单位的环境治理工作
    要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单位秩序管理,加强门卫制度,严防偷盗等现象的发生。对单位周边发生的恶性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协助搞好治安工作;对楼道内的照明设备和厕所内的灯要做到经常检查;对“中心”机房及各处室的电线和电脑等要经常检查维修,严防触电和失火。
    创建平安单位,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扎实开展工作,为努力营造银川市良好治安环境,打造“平安银川”作出应有的贡献。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