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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8/2021-00042 发布日期:2021-03-26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处室、分中心及服务大厅:

现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


  中共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以及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归集扩面、信贷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建设、“四减一优”服务举措等政务服务工作,奋力开创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力量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有关精神,认真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关于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和市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措施》,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管理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把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贯彻到“管理中心”各级党组织工作全过程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各方面。

    2.抓实理论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完善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支部学习为依托,有计划的自学为基础的学习组合体系,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集体观摩学习,运用参观教育基地、考察学习典型、实地指导观摩等现场教学方式,既向书本学又向实践学,把学习成果不断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际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能力,全年开展集体观摩调研活动不少于4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实地走访,交流座谈,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统一思想,理清工作思路,形成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研究成果,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全年开展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撰写调研报告1-2篇。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集体学习+专题辅导报告(集体观摩学习)+集体交流研讨“三位一体”学习模式,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积极创新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实效,力求达到“学习理论、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3.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合理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实施党建“12345”工作机制。坚持“1个中心”,以党的建设高质量为中心,引领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到“2个融合”,始终把党建融入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发展,通过党建工作和业务谋划发展相融合、与工作绩效考核相融合,进一步打造成为政治功能强、引领作用强、服务功能强、业务能力强的融合式发展党支部。发挥“3个作用”,即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开展“4项活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开展基层党组织提升年为契机,引导推动“管理中心”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进“5化建设”,通过组织设置科学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教育管理多样化、党建工作品牌化、群团工作人性化,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4.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贯彻实施“两准则三条例”,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明确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抓好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物资导购、违规审批提取、违规发放个人贷款专项整治,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提醒函询诫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突出对重要岗位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积案化解工作。

    5.落实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专题报告、防控协同等工作,提高防范化解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常态化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宣传教育。落实主管主办责任,严格落实《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完善登记审报机制,紧盯信访投诉和住房公积金相关社会评论,加强对“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微博、公众号、微信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舆情。

    6.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巩固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在此基础上,聚焦建党100周年、学雷锋活动等重大主题,实施精神文明建设提质行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制定《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早落实,细化任务,责任到岗,为争创区级文明单位打好基础。

    7.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按照巡察办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落实真正落地见效。在此基础上,以问题为指引,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8.科学配置职能机构。针对部分机构职能不匹配、不适应,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资源,拟定机构调整工作方案报市委编办审议,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

    9.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制度,全面梳理干部职工现岗位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学习经历,适时开展岗位交流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明确招聘录用、试用转正、轮岗交流、激励选拔、档案管理、考核和培训、奖励与处分等具体要求和流程,打造建立和谐、团结、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管理中心”工作实际,修改完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等,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

    10.聚焦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年轻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多岗位交流锻炼,逐步建立后备干部年龄梯次结构,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稳定。持续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聚焦岗位特点抓好分类培训,开展青年干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促进年轻干部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三、坚持制度引领,不断提高“管理中心”整体工作效能

    11.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定位准确、职责明晰、提高效能的原则,厘清各部门的职责边界,理顺主、协办关系,细化职责分工,切实解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衔接不畅等问题,提升单位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12.强化公文流转管理。建立公文督办、催办机制,对紧急及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公文处理实行全程跟踪,加快公文流转办理速度,有效督促各项工作及时开展和完成,推动各部门工作责任的进一步落实,避免出现来文缓办、误办、漏办情况,确保领导批示意见以及相关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13.建立大事记编写制度。全面、准确地反映“管理中心”在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管理活动等方面的重大事件,真实反映每个历史阶段的特点和特色以及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发展变化,为“管理中心”科学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

四、多点发力精准施策,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14.丰富扩面宣传形式。以开展住房公积金建制30年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科学合理制定《2021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线下与线上相联动,立体式推进住房公积金宣传工作,充分展示“管理中心”在为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方面问题取得的成效和做出的贡献,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建立扩面宣传长效机制,归集管理处及各分中心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政策宣讲活动,全方位推介宣传公积金制度,深入解读公积金制度对留住人才、稳定队伍等方面的好处,为归集扩面奠定坚实基础。加强与受托银行合作,采取在业务延伸网点设置宣传栏、放置业务指南和宣传品等形式,将住房公积金宣传向基层延伸,让更多职工走进住房公积金、了解住房公积金、用好住房公积金。

    15.大力支持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中低收入群体在实际租购廉租住房、公租房、限价房过程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和困难,研究完善科学配套的提取、贷款政策,在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6.加大扩面工作力度。强调归集扩面非自然增长率,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将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四上企业”作为重点推进对象,主动开展走访和上门服务。实行精准化催建催缴,从开源和挖潜两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税务、社保、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联系,动态分析掌握辖区范围内重点企业情况,为归集扩面提供有效数据支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运用好“降缴存比例”和“低门槛进入”政策,推行“一企一策”,量身定做建制计划,实行差异化缴存,合理控制成本,积极引导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45亿元。

    17.抓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方式,分类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

    18.做好政策储备研究。密切关注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变动情况和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实时关注已出台住房公积金政策使用情况和缴存职工迫切需求,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储备工作,不断提升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幸福感。探索完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配套管理模式,加大政策运用的灵活性和吸引力,制定既能最大程度支持自愿缴存人员住房需求,又能防范资金风险的公积金配贷、风险防控方案,避免缴存后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及因贷建缴、贷后停缴等问题不断显现。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个贷管理,不断满足缴存职工住房保障需求

    19.创新个人贷款模式。探索住房公积金“商转公”业务“先贷后还”的实际运用,进一步减轻现行“商转公”实际操作中缴存人的还贷压力,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亿元。

    20.严格贷后管理制度。加强逾期催收管理,进一步整合银行资源,形成多重催收、专人负责、定期报告、及时通报、双重考核等催收制度,灵活调整贷后管理激励奖励机制,确保公积金贷款催收有序推进。建立定期开展贷后业务专项检查机制,明确检查的频次、时限和内容,着力提高个贷催收、立案移交、强制执行工作实效,切实做好贷款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回收,个贷逾期率控制在0.6‰以内。稳步推进按转抵工作,构建政企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沟通合作,加大对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转抵办理工作的考核力度,调动银行工作积极性,落实贷款抵押权。

    21.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在信息化共享数据充分使用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公积金个人贷款分级自动审批新模式,利用电子化自动核验功能,确保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同时,实行部分审批职级或一定范围条件内的全自动化审批,切实减少人力物力损耗,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六、强化住房公积金法治功能建设,持续筑牢风险防控安全体系

    22.深入推进电子稽查整改。建立有序的工作机制,定期对照电子稽查检测报告中的风险隐患点,逐项、逐笔进行核对,认真分析风险隐患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分工,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核对和整改工作。

    23.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涉及住房公积金案件中与我“管理中心”相互协助和配合的工作程序,有效促进信息共享,规范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案件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夯实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民生保障资金的制度根基。

    24.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制定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年度内审+业务专项+政策跟踪”的审计新机制,在开展年度内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内审覆盖面,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根据内部审计报告、电子稽查、信访投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所反映出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内审,不断查缺补漏,为相关职能处室提供事实依据。建立跟踪内审机制,对重大政策的制定、落实、实操等情况实行阶段性跟踪审计,对审计中发现不科学、不完善、缺乏操作性及未有效执行等问题,及时予以揭示与反映,提出审计建议,促进政策完善,推动落实到位。

    2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管理中心”“八五”普法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学法用法的方式方法,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方法路径,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为依法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理念,多措并举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26.创新服务管理措施。积极不断完善服务管理体系,强化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概念,探索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前置服务”“档案复用”等业务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27.增强“就近办”服务功能。规范各银行网点业务标识,加强对网点周边缴存人群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服务水平。综合考虑缴存职工居住和上班较为集中区域,根据缴存职工业务办理实际需求进行系统分析论证,适时增设银行延伸网点。合理利用银行网点节假日正常上班的特性,协调银行网点设立节假日办事窗口,实现5+2服务,切实解决办事群众实际问题。

    28.提高综合服务素质。科学制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总体培训方案,进一步提升前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服务礼仪培训,从工作人员的形象、举止入手,结合公积金行业服务特点,讲授、交流窗口服务中应该提升的礼仪修养、礼仪内涵及服务技巧等,并对照礼仪规范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改进服务作风。强化业务技能培训,突出培训的系统性、突出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对业务办理中易忽视易混淆的细节、个人业务稽核中的常见问题以及新出台政策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培训,确保各项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精准落实到位,为缴存职工及单位提供更好的优质服务。

    29.持续推动“好差评”工作。制定《“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以评价、反馈、整改、监督、考核、通报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延伸至各分中心服务窗口上线运行“好差评”评价系统,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好差评”意见簿,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综合点评架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不断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0.完善投诉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信访投诉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信访投诉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准确把握信访投诉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发展变化,为有关职能处室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流程提供参考。着力健全住房公积金政策评判机制,加强对政策调整、出台前的调查研究、科学论证以及合法性审查,对可能出现的信访投诉苗头或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超前分析,提供前瞻性信息。

八、努力提高信息化科技水平,打造“智慧公积金”系统

    31.积极推动“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完善网厅归集业务办理功能,梳理取消非必要性证明材料,实现归集全部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无纸化办理。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按照各阶段任务时限要求,分步有序推进,年内实现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商业贷款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租房提取等41项业务的网上一次性办结,其他暂不能提供网上一次性办结的业务,探索“网上受理”模式的实际运用。根据“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推进进程,延长业务系统受理时间,最终实现线上业务7×24小时受理,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32.有效运用互联互通。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住房公积金创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数据互联互通的实际应用率,对业务实际应用中操作性不强的已联通数据进一步协调完善,对已经提供查询功能的信息数据进一步拓展运用,逐步实现业务办理过程中在线同步核验,稳步提升“离柜率”。

    33.加快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在前期对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充分论证和报请评审的基础上,加快各阶段工作任务推动落实,9月底前完成新系统的开发测试。

    34.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建立共享数据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资源共享属性,严格对照工作职责合理进行使用,进一步规范对数据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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