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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38/2017-05329 发布日期:2017-07-06
发布机构: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 信息管理处
名 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6日正式接入运行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经测试目前运行稳定,于7月3日开始办理了首笔业务,今后银川与全国各城市间实现住房公积金无障碍转移接续。职工即日起可通过平台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缴存职工无需再为跨区域业务办理、异地使用发愁了。 

  以往,没有接入平台前,职工需先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移接收函,再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接收函等相关资料,“折返跑两次”才能办结异地转移。接入平台后,凡是从外地转入银川市并已开户缴存的职工,转出地已接入接续平台的,只需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公积金转入业务;对于转出银川市的职工,中心可通过该平台,配合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异地转移业务。该平台的建立省去了职工在转入和转出地之间的往返奔波,简化了接续手续,缩短了办理时间。 

  在具体业务办理上,“平台”更加人性化。外地来职工在我中心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缴存后,可持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核实本人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机构名称以及个人账号后,申请将原工作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到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地账户转出外地时,由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平台发送联系函,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收平台信息后进行处理和转出。 

  公积金异地接续规范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了公积金账户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有利于连续计算职工公积金缴存年限,有效支持了缴存职工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据统计,自73我中心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起,中心”本部归集柜已经顺利22笔。为加快推进该项业务在我中心的办理,我中心信息管理处计划近期组织归集管理处、各分中心、办事处业务办理人员参加业务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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