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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0/2014-024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4-09-05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4-09-05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21号)精神,银川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之一。为深入做好试点工作,市政府组织起草了《银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市委第20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联系城市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银川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强化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主导,创新体制机制,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协同配合、分步实施,力求突破。通过“三医联动”(医疗、医药、医保)的综合改革,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发展添活力”,让百姓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二、工作目标

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推进医疗资源上下联动、建立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新机制;探索权责明晰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运营者的责权,建立公立医院管理新体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从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药品招标、采购、供应体系改革,建立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构建严格有效的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实施范围

银川市属6家公立医院。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从满足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出发,结合银川市实际,制定银川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制定规划中,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合理把控1500张床以上的综合医院和700张床以上专科医院的单体规模扩张。根据银川市服务人口的规模和看病需求,针对儿科、妇产科、中医等因床位紧缺导致的看病难问题,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专科能力建设;针对金凤区正源街以西至西夏区文萃街以东的广大区域无三级综合医院的实际,以引进民营资本为主,新建一所三级综合医院;滨河新区等新开发地区逐步建立以国际医疗城为核心,滨河医院为补充的高端医疗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体系。

2、规范城市公立医院功能定位。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三甲综合医院标准,发展高、精、尖医疗技术,推广先进的医学模式,以疑难病症和急危重症的临床诊疗为重点,加强重点学科建设,高水平承担全市的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市中医医院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医特色服务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中医及中西医结合方面的医疗、康复工作,打造全区中医“龙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要积极开展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妇幼临床医疗急救工作,重点在妇产科领域实现区域领先,与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实现妇幼专业优势互补,营造全区品牌亮点。市口腔医院主要开展口腔疾病预防、诊疗、保健工作,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成全区口腔专科品牌医院。银川市第二、第三人民医院等二级公立医院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性疑难、急危重症病人的诊治,接收上级医院转诊患者,承担相应的科研、教学任务,并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进修培训以及向下转诊等工作。 

3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完善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实行门诊就诊报销;建立向基层倾斜的报销制度。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向上与区内外优质三甲医院、向下以市属三甲医院为龙头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提升银川地区医疗技术水平;制定并实行分级诊疗制度、首诊负责制、社区卫生服务契约制、转诊办理责任制,严格控制转诊率和平均住院日,引导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建立市属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4、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医院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决定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院长任用、院长薪酬制定等医院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事项,协调各相关部门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管理中心,隶属于银川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公立医院改革和医院管理工作。

5推进银川市属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银川市中医医院试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在市属医院范围全面探索改革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和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落实医院法人主体地位,构建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医院管理体制和决策、运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6、开展公立医院托管试点。为充分利用自治区属优质医疗资源,探索政事分开,将银川市第三人民医院交由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行托管,实行人、财、物的全面管理。通过托管,实现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促进医院管理和医疗技术水平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职工福利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三)完善补偿机制

7、破除以药补医,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在银川市属6家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建立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机制,明确各方分担比例。 

8、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保证医保资金不“穿底”,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与自治区2012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步,对银川地区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提高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9、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推动职能转变,理顺政府和医院的权责关系,全面落实政府对市属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培训、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政策性亏损等投入责任;提高市财政对医院绩效考核奖励性补助标准;对市属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逐步解决市属医院历史欠债问题,合理控制医院负债比,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10、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分值结算制度,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范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院(含民营医院)推行。

(四)创新运行机制

11、完善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确保医院存量编制不动,增量按岗核定,同岗同待遇,以岗定人,以岗定薪,以岗定职称,真正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问责机制。

12、完善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途径,对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予以保障,实现同工同酬。在市属医院探索院长和医生年薪制。院长年薪达到银川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5倍,由财政全额支付院长年薪,由院长代表政府对公立医院进行精细化管理。医师年薪最低不低于银川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按照职级和岗位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年薪。进一步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差距,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13、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政府从医院管理、办医方向、平安医院建设、医院服务评价等方面制定考核制度和指标,对院长和医院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院年薪总额挂钩;各医院制定与本院工作特点相适应的绩效年薪考核制度和指标体系,考核必须与医生岗位工作量,医德医风,社会评议相挂钩,不得与科室收入挂钩。

14、建立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引进机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调入或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并给予高层次人才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医院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机制。

15、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自治区医疗卫生信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和市政府智慧银川信息化建设项目为契机,建立医疗、医药、医保相衔接的信息平台和统一的居民健康卡;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医院建设,优化医疗服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16、进一步完善医患调处机制。在加强行风建设的基础上,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鼓励医疗机构积极参加医疗责任险和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其他商业险种,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防联动,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氛围。

17、巩固推广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在巩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在市属三级医院试点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优化流程,方便群众就医,最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局面。

18、规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强化住院医师的临床医学教育和技能培训,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银川市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为建立扎实能干、衔接有序的医学人才队伍提供保障。

(五)进一步深化药品招标采购机制改革

19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立银川市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供应、使用、监督相衔接的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招标采购新机制,严格实行一品两规,探索两票改革,减少中间环节,在保证药品质量的情况下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为杜绝孤岛洼地现象发生,中标品种在全市范围内统一使用;进一步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常见病、慢性病的基本药物使用范围,解决老百姓在基层看病就医的需求。

(六)积极推动社会办医

20根据银川市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举办高端医疗及康复、养老、护理等特需医疗,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满足不同层次需求;优先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上规模(综合医院床位100张以上)、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在医保定点、重点专科建设、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指导和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七)完善监管机制

21、健全公立医院考核评估监管机制。对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年薪考核管理制度及其考核进行监督;培育和规范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财务、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22、加强医院运行监管。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的监管;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监督和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控制管理,确保政府投入资金使用效益。 

23、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缩短病人就诊时间。

24、实施重点药品、耗材监控,遏制红包回扣。从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筛选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营养性等药品进行重点跟踪;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规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企业黑名单,在全市公立医院取消供应资格;建立医务人员警示制度。

五、实施步骤

2014年,启动试点项目工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开展基线调查,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围绕方案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着重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2015年开始分年度逐步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做好调研、督导、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银川市公立医院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把医改推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我市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重大民生工程。只有进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同推进,才能在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才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国家、自治区和各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经验,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确保银川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医改办要负责公立医院重点任务改革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监督考核和督促落实;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公立医院编制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公立医院财政补偿和投入政策,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人社部门负责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建立稳定可持续、动态调整的筹资机制。发改部门负责医院发展中的规划项目立项;物价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完善。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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