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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000/2020-0002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4-13 |
| 责任部门: | 市委宣传部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 名 称: |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委宣传部。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19〕41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分工方案》(宁党厅〔2019〕42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结合重点任务,抓好宏观指导
1.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打牢信仰信念的思想理论根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宣传,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全民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
3.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面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体现到银川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公共政策制定修订、社会治理改进完善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研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研究室、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4.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充分发掘文化经典、历史遗存、文物古迹承载的丰厚道德资源,让中华文化、黄河文化基因更好植根于人们的思想意识和道德观念。深入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思想理念,深入挖掘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正扬善、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传统美德。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联,各县(市)区
5.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化改革开放史、新中国历史、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民族近代史、中华文明史教育,弘扬中国人民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改革开放精神、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科学家精神,使全市人民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委(宗教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
二、深化道德教育,强化培育引导
6.立足学校,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有效传授给学生。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幼儿园)创建活动,注重融入贯穿,把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体现到各学科教育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设优良校风,营造有利于学生修德立身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7.涵育道德品行,培育良好家教家风。通过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举办家风讲座、组织观摩家风家教馆等多种方式,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风、弘扬好家教,引导广大家庭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努力培育文明风尚。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县(市)区
8.注重模范选树,引领道德风尚。持续开展“最美银川人”等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和各行各业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精心选树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尊崇褒扬、关心关爱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形成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综合运用道德模范展示厅、宣讲报告会、事迹报道、“云发布”、专题节目、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旅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各县(市)区
9.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道德环境。把正确价值导向和道德要求体现到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加强对道德领域热点问题的引导,着力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及时进行批评、驳斥,激浊扬清、弘扬正气。加强传媒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道德修养、强化道德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司法局, 各县(市)区
10.注重创作优秀文艺作品,陶冶道德情操。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讴歌劳动、讴歌奉献的精品力作,更好地引导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文艺作品和坚守正道、弘扬正气。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旅广电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11.注重阵地建设,推行道德教育。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抓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动基层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实践。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纪念设施建设保护利用,充实展陈内容,提升教育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教育。用好各类社会宣传媒介,营造明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科技局、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科协、市文联,各县(市)区
12.抓好重点群体的教育引导。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砥砺品质,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引导青少年把正确的道德认知、自觉的道德养成、积极的道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打牢道德根基。完善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社会公众人物的道德修养,引导他们注重道德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三、深化文明创建,推动道德实践养成
13.广泛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贯彻落实《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就餐、文明养犬,禁止携带犬、猫等宠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用途除外)等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社会秩序中的文明规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4.深化群众性创建活动。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贯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过程。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楼栋等创建活动,以扎实有效的文明细胞创建工作推动全民道德素质提升。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5.持续推进诚信建设。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诚信公约,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重视学术、科研诚信建设,严肃查处违背学术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6.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关于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银川市“学习雷锋 共建文明”志愿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围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法律援助、文化文艺、环境保护、健康指导等,扎实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完善激励褒奖制度,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广泛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17.广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挖掘创新乡土文化,不断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充分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作用,破除铺张浪费、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习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18.充分发挥礼仪礼节的教化作用。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文联,各县(市)区
19.积极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围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海洋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实践活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引导人们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市政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四、抓好网络道德建设,打造健康清朗网络空间
20.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引导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和网民创作生产传播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音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游戏等,让科学理论、正确舆论、优秀文化、社会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市网信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21.培养文明自律网络行为。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网络伦理、网络道德。倡导文明办网,推动互联网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倡导文明上网,广泛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活动,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坚决打击网上有害信息传播行为,依法规范管理传播渠道。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网信局,各县(市)区
22.丰富网上道德实践。加强网络公益宣传,推动形成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拓展“互联网+公益”“互联网+慈善”模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公益、网络慈善、网上志愿服务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热心公益、参与慈善的热情。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县(市)区
23.营造良好网络道德环境。严格依法管网治网,加强互联网领域监管与执法,强化网络综合治理,加强网络社交平台、各类公众账号等管理,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推动新技术新应用道德评估制度,维护网络道德秩序。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局,各县(市)区
五、推进依法治理,强化制度保障
24.强化法律法规保障。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25.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功能,定期发布道德领域典型指导性司法案例,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加强对公共政策的道德风险和道德效果评估,及时纠正与社会主义道德相背离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共政策与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
26.发挥社会规范的引导约束作用。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发挥各类群众性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推动落实各项社会规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7.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和社会管理、舆论监督等各种手段,有力惩治失德败德、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惩戒失德行为常态化机制,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针对污蔑诋毁英雄、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言行和损害国家尊严、出卖国家利益的媚外分子,要依法依规严肃惩戒,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
28、加强社会领域监管。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治责任,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牵头单位要主动联系配合单位,把基本要求和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把全面覆盖和突出重点结合起来,注重落细落小落实、日常经常平常,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共同制定落实任务的具体方案和政策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推动公民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银川市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
根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发〔2019〕45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紧扣纲要内容,抓好七项基本教育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紧密结合人们生产生活实际,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各县(市)区
2.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的成果说话,用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说话,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说话,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说话。深入开展中国梦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中国梦的实质,努力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3.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大力弘扬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生动展示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实践、新业绩、新作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4.广泛开展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结合党史、国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结合新的时代特点赋予新的内涵,使之转化为激励人民群众进行伟大斗争的强大动力。加强改革开放教育,引导人们深刻认识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讲师团、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5.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人们了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自觉延续文化基因,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中华文化、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引导人们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联,各县(市)区
6.强化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祖国统一教育,引导全体中华儿女为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市民委(宗教局),各县(市)区
7.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外部安全。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银川警备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网信办、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夯实教育主体,聚焦青少年
8.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中,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支持和鼓励多种形式开发微课、微视频等教育资源和在线课程,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作品等,进一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9.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紧紧抓住青少年阶段的“拔节孕穗期”,理直气壮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采取互动式、启发式、交流式教学,增强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通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在教育灌输和潜移默化中,引导学生树立国家意识、增进爱国情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10.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各级学校要把爱国主义内容融入党日团日、主题班会、班队会以及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之中。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的爱国主义教育功能。鼓励组织大中小学生参观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烈士纪念设施,参加军事训练、冬令营夏令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学雷锋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公益活动等,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领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旅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11.组织推出爱国主义精品出版物。加大创作力度,推出反映爱国主义内容的高质量儿童读物、教辅读物,大力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富有爱国主义气息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网络游戏、手机游戏、短视频等。让广大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熏陶。倡导全民阅读,开展“银川书香,书香银川”、“绿书签”活动,使爱国主义教育读书活动不断深化。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各县(市)区
12.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通过开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发挥行业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委(宗教局),各县(市)区
三、拓展形式内容,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
13.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加强内容建设,改进展陈方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为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学习提供更好服务。健全各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和保障机制。努力建设一批国防特色鲜明、功能设施配套、作用发挥明显的国防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旅游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园林局、银川警备区、市科协,各县(市)区
14.注重运用仪式礼仪。认真贯彻执行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学习宣传基本知识和国旗升挂、国徽使用、国歌奏唱礼仪。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定时在主频率、主频道播放国歌。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全市城乡社区和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认真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通过公开宣誓、重温誓词等形式,强化国家意识和集体观念。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人大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市政管理局,各县(市)区
15.组织重大纪念活动。以国庆节为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系列主题活动,引导人们歌唱祖国、致敬祖国、祝福祖国,使国庆黄金周成为爱国活动周。抓住“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等时间节点,广泛深入组织各种纪念活动。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期间,精心组织公祭、瞻仰纪念碑、祭扫烈士墓等,引导人们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缅怀先烈、面向未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县(市)区
16.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大力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要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健康、富有价值内涵的民俗文化活动,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结合元旦、“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和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开展各具特色的庆祝活动,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县(市)区
四、创新方法手段,广泛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17.用好报刊广播影视等大众传媒。各级各类媒体要创新方法手段,使爱国主义宣传报道接地气、有生气、聚人气,有情感、有深度、有温度。把爱国主义主题融入贯穿媒体融合发展,推出系列专题专栏、新闻报道、言论评论以及融媒体产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大力传播主流价值观。鼓励制作刊播爱国主义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做好宣传。坚持对虚无历史、消解主流价值的错误思想言论,及时进行批驳和辨析引导。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各县(市)区
18.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烈士、模范人物,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宁夏好人”“最美银川人”,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做好先进模范人物的关心礼遇帮扶工作,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县(市)区
19.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加大以爱国主义为题材的创作力度,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劳动、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加大对爱国主义题材文学创作、影视创作、词曲创作等的支持力度。文艺创作和评论评奖要坚持鲜明的爱国主义导向,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文艺的爱国底色。
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市文联,各县(市)区
20.唱响互联网爱国主义主旋律。加强爱国主义网络内容建设,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等,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生动活泼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充分发挥各类互联网平台在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依法依规进行综合治理,汇聚网上正能量。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市网信局、市文联,各县(市)区
21.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严格执法司法、推进依法治理,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五、坚持统筹协调,加强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文联、作协、科协、侨联、残联以及关工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学雷锋志愿服务、精神文明创建之中,引导人们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切实把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融入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坚持从实际出发,务实节俭开展教育、组织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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