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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000/2021-000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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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委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17 |
责任部门: | 市委组织部 | 发布日期: | 2021-05-17 |
名 称: | 关于给予张延能等同志记二等功奖励的决定 |
2018年,张延能、南晓清同志分别由福建省委、浙江省委选派来银挂职。在银挂职期间,两位同志把宁夏银川当成第二故乡,投身脱贫攻坚一线,甘于奉献,务实担当,在项目引进、资金争取、人才交流和东西协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当地干部群众一致好评,为全市扶贫工作和挂职干部做出了榜样。为表扬先进,激励干劲,经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张延能、南晓清同志记二等功奖励。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扶贫帮扶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来银挂职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精神,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只争朝夕的拼搏劲头,精心组织,精准施策,精诚合作,为建设美丽新银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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