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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023-000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委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1-30
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3-01-31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222号)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发〔202242号)要求,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十三次党代会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与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为牵引,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注重规划引领,整合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参与的实施机制,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努力打造塞上乡村乐园,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建设。

(二)行动目标。2025年底,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融合发展走在全区前列,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阡陌纵横稻谷飘香集约现代塞上江南美丽乡村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三)实施乡村规划提升工程。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县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以县为单位开展村庄现状调查摸底,优化布局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类村庄。在规划保留村、中心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对搬迁撤并类和空心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原则上不再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严格界定搬迁撤并类村庄标准和范围,从严掌控搬迁撤并类村庄规模,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对有需求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集聚提升类村庄编制综合性规划,城郊融合类村庄统筹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村庄设计、强化风貌引导和管控,整治改善类村庄规划可只规定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设管控和人居环境整治要求,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强化村庄规划约束作用,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合规不建设,确保村庄建设符合农村实际、体现农民意愿。(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审批服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四)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围绕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文化旅游等产业,重点建设一批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推动交通+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县乡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完善农村公路网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推动有条件的村实施单车道改双车道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推进城市公交下乡,实现城市公交线路深入农村,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构建以主城区和各县(市)区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放射性公交线网结构,实现乡镇直达、建制村一次换乘可达的出行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提高安全水平和抗灾能力。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护养护水平,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通三级以上等级公路,20户以上自然村(组)巷道全部硬化,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区)

(五)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建设,实施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西线、东线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实现县域内农村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提高水源地监测和预警能力。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持续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效提升供水保障稳定性和服务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公负担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到2025年底,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100%,城乡供水工程保证率达到95%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

(六)实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沟渠疏浚及水库、泵站建设和管护加大高家闸沟、方家圈沟、第二排水沟等中小河流和泄洪沟道综合治理,实施全域山洪灾害防治,持续推进水库大坝除险加固、水库体系连通、泄洪通道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及救灾物资储备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业防灾减灾工程短板。加快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范终端用水管理。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到2025年底,除险加固中小型水库5座以上,治理重点山洪沟5条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气象局,各县<>区)

(七)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增强供电可靠性和电压稳定性。鼓励利用农房、水塘、农村闲置低效用地等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多能互补的低碳综合能源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千乡万村驭风沐光政策,推进兴庆区、贺兰县等整县屋顶分布光伏开发试点项目。加快推进三区天然气进村入户,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暖气房计划,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清洁能源技术。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25年底,县城及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镇区实现清洁取暖。(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区)

(八)实施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围绕葡萄酒、枸杞、牛奶、冷凉蔬菜等六特产业,加大高标准产地预冷保鲜、低温分集配、冷链加工仓储配送、冷链物流集散等设施建设。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的支持力度。支持冷鲜物流企业提升农产品外销干线运输能力和末端配送能力。推动银川市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引导四季鲜、海吉星等农产品物流园区、批发市场等聚集发展,完善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每年争取自治区资金建设1-2个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农村商业体系,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每年改造提升3-5县城商贸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乡镇超市和乡镇集贸市场。整合交通、供销、邮政快递等资源,加快建设一批多站合一的乡村客货邮商综合服务站、一点多能的村级综合服务点。鼓励快递公司在网点设置、设备设置、快递费用结算、时效考核等方面适当向农村倾斜,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2025年底,改造升级县级邮递物流中心3个,乡镇寄递物流站实现全面运营,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基本构建,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冷链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各县<>区)

(九)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及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指导各县(市)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对不安全住房、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指导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通过原址翻建、异地迁建、加固改造、房屋置换、周转安置、公共租赁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将六类低收入群体唯一住房是危房的,纳入农村危房或抗震宜居农房改造,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新建农房统一按抗震设防和治理安全要求施工,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落实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制度,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配套、资源活化利用等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十)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持续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百兆乡村“4G乡村工程,适时推动农村5G网络布局和商用试点,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推进银川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产业、乡村治理深度融合。加强对农业生产墒情、苗、灾情和气象预测预报,实现专家在线指导和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乡村管理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雪亮工程视频点位向乡镇、村延伸,逐步覆盖农村道路沿线及人员聚集场所。到2025年底,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100个,实现千兆光纤网络重点村全覆盖,行政村通5G比例达到9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网信局、公安局、科技局、供销社、气象局,各县<>区)

(十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整合利用现有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文化室、卫生室、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场地、设施和资源,推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利用和发展。统筹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本公共服务等阵地建设经费,建设一批村级治理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全面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和线上服务。完善农村文体广场设施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综合文体广场,打造一批乡村大舞台。实施体育康乐角建设工程。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推进乡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住建局、地震局、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体育局、残联,各县<>区)

(十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合理确定年度改厕任务,因地制宜进行改造,选择农民用得好、后续管得好的技术模式,常态化开展问题厕所排查整改。合理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粪污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立足区域实际,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统筹县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整治线路违规搭挂深入推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组织开展铁路沿线、城市入口节点等重点区域和部位清脏治乱专项行动,提升地域形象。开展美丽田园创建,建设一批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打造一批美丽庭院2025年底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以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75%98%以上积极创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示范乡、示范(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住建局、市政管理局、网信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县<>区)

(十三)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走教支持计划,采取委托托管、专递课堂网络教研共同体等方式,推动城乡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巩固和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科室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力争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打造一批县域医疗分中心。加大互联网便民服务体系、远程门诊体系、远程诊断体系、健康管理体系等建设力度,强化医共(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统筹协调与网格化管理,通过专家下村组、手把手带教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逐步实现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康复服务。推动乡镇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5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残联,责任单位:各县<>区)

(十四)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力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在乡村振兴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市级对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乡镇党委书记和四星级及以上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培训1各县(市)区党委和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1次。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党政正职,在全市范围内统筹选配,加大市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力度持续选派处级干部到乡镇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全面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深入实施发现一批产业带头人、选聘一批退役军人、找回一批在外发展优秀人才、吸引一批优秀青年大学生四个一批进班子计划,推动“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确保到村到岗发挥作用。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5年底实现所有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超过百万元村比例每年递增10%,自主经营类项目占总数的50%以上。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3星级及以上党组织达到90%以上,示范村比例达到85%以上。深入开展域乡村治理示村镇创建,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善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和打击侵蚀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严防家族、宗族宗教势力把持、操纵、干预、破坏基层政权。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委(宗教局)、公安局、妇联,各县<>区)

(十五)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实践、大讨论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快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四送六进·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发展形势多样的农民文化大院、乡村舞台,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节科普进乡村等群众性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推广文化大篷车、科普大篷车等宣传展演每年完成送戏下乡、广场文艺演出1000场(次),举办美丽乡村·文化大集”100场(次)。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加大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常态治理,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做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科协,各县<>区)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建立专项任务责任清单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和近细远粗、分布建设的要求,由牵头单位统筹负责,制定专项推进方案,确定年度建设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台账、清单管理、完成销号。各县(市)区要细化措施,强化政策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成效。(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县<>区)

(十七)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全市乡村振兴项目库,优先纳入一批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重点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基建、产业、民生等项目。各县(市)区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市、县财政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优先支持项目库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估机制,制定负面清单,严把入库项目质量,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批服务局、审计局,各县<>区)

(十八)激发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活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严格履行村民代表会议“55124”决策流程,引导村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健全完善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在项目谋划环节,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积分制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对适宜市场化运营的设施设备,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自治组织和受益农户认领管护,在乡村建设中不断激发群众用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信心决心。(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纪委监委、民政局,各县<>区)

(十九)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县(市)区要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主体、责任、方式及经费来源等,并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向绿化美化、设施维护等农村生活类服务领域拓展,实行有偿服务,到2025年底实现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网信局、农业农村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各县<>区)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加强财政投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用于乡村建设的财政支出。实行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二十一)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押物范围,持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配合自治区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金融资本无序扩张。(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各县<>区)

(二十二)调动社会力量。大力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优化县()区结对关系,推动闽宁协作向双向互动、全面合作转变,吸引更多闽宁籍企业来银投资兴业。充分挖掘经营性建设项目商业价值,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鼓励区内外国有企业和有条件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承接乡村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市工商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国资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各县<>区)

(二十三)完善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总结贺兰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二十四)加强人才技术标准支撑。鼓励乡村规划、建筑、设计人才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六大人才培育工程,培育壮大乡村建设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科技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强化统筹协调。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定期调度专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二十六)注重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核,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力度大、推进快、效果好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迟迟打不开局面的通报批评,充分运用市委两榜四机制激励干部在乡村建设一线担当作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办、市乡村振兴局)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农办、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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