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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0022/2020-00002 发布日期:2020-02-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名 称: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银川市本级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为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下属正科级定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全市人才政策的宣传与落实、人事代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才信息服务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公共人才服务职能。建设有“中国银川人才网”“银川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新人才快讯》平面媒体等自有信息平台,管理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人事档案近8万份

二、预算单位构成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一级正科级预算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人事代理部、高校毕业就业指导部、人才服务部、档案数字化中心、流动党员服务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在编人员6人(含控制编制数人员2人),聘用人员1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实习大学生2人。根据(银机编发[2015]1号关于印发《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我中心整体划入人才工作服务局, 在编及控编人员支出全部在人才局。自行聘用人员、公岗人员及实习大学生的补助工资在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中支付。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人员基本经费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二、关于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根据(银机编发[2015]1号关于印发《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我中心整体划入人才工作服务局, 在编及控编人员支出全部在人才局。自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公岗人员及实习大学生的补助工资均在财政拨款的项目经费中支付。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人员基本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8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款)基本人才公共服务项目(项)2020年预算8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25.52 万元,下降24.18 %。主要用于自行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公岗人员及实习大学生的补助工资和日常办公及业务经费。

三、关于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的预算财政没有专项拨付,在2019年我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费用。

四、关于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0年收入总预算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总预算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80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 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80 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投资预算收益0  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0 万元,占 0 %;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80万元,占 10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投资支出 0 万元,占 0 %;债务还本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 0 万元,占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2.80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8.44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2.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44 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0辆,价值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2.8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8.44 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0年,我中心开展的主要工作是基本人才公共服务项目,预计80万元。包括: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提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人事档案的接转、整理、借阅、材料补充,转正定级、开具相关人事证明、出国(境)政审等十余项人才公共服务内容,提供与人事档案相关的离退休管理、办理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户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以及办理跨省、调动、党组织关系管理、证明材料出具,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预计接收高校毕业生档案8000余份,开展流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场,开展流动党员系列专题讲座不少于4场,培训活动不少于2场。

(2)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健全服务机制,加强资源统筹,为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提供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规划、职业测评及就业推荐等人才公共服务内容。共开展交流活动8-10场次,服务企业1000家次,服务区域内高校毕业生和人才5万人次。预计2020年举办就业培训3-5期,进行职业规划及测评200人,开展就业指导、推荐1000人次,年服务高校毕业生2万人次。

(3)人才服务窗口运行

负责高端人才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承担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博士后管理等具体事务和服务工作。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人才智力交流合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积极落实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高精尖缺人才申报认定等政策。

(4)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及维护

为加快推动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建立高效便捷的线上人才服务模式,真正实现“不见面、马上办”服务承诺。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因本单位不涉及这几项业务,因此该几类表中无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

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三)上年结转: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八)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九)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二)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2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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