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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82123/2023-00148 发布日期:2023-03-08
发布机构: 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城乡融合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银川市城乡融合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银川市城乡融合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已经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城乡融合示范创建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个示范引领”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组织全市力量,整合资源、重点突破、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融合发展,为实现城乡融合示范引领、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谋划、重点突破。围绕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强化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着力破除土地、资本等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创建乡(镇)、村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实现点上破题,面上推开。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充分考虑不同县(市)区乡村振兴发展阶段和乡村差异性,稳妥把握示范创建推进时序、节奏和步骤,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示范先行、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和典型做法。

——坚持守住底线、防范风险。坚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底线,守住生态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各类政治经济社会风险。

——坚持深度指导、总结推广。加强对示范创建的指导督促,强化培训、解放思想,确保创建落地见效,防止走样变形;及时总结各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区乃至全国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示范案例。

(三)目标任务

坚持上下贯通、全域推动,典型引领、示范带动,锚定走在西部前列、加快追赶东部奋斗目标,按照“1+1+5”工作思路,自2023年开始,各县(市)区立足自身实际,每年开展1个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1个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和5个乡村五大振兴特色村建设。到2025年底,全市建设15个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共同富裕水平全区领先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30个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100个乡村振兴特色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基本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奋力打造西北雄浑和江南灵秀兼并的塞上锦绣图。

二、创建内容

(一)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示范乡(镇)。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统筹推动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健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镇域村庄规划+乡村产业规划+乡村生态规划”,促进城乡风貌整体提升。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全面实现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高水平建设幼儿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配置,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完善购物、餐饮、金融、电信等生活配套,打造15分钟幸福生活圈。巩固和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主导产业,培育和提升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大一批乡镇农产品品牌和活动品牌,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镇域内常住居民收入为县域1.2倍以上,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村均1.5倍以上。常住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二)打造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整合各方力量,着力打造“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聚焦乡村产业振兴,紧盯乡村“土特产”,加快构建乡村产业“三大体系”,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推进农业由增产向提质、卖产品向卖品牌转变。聚焦乡村人才振兴,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选派和选调生、乡村振兴事务专干回村任职,有序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参与乡村建设,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施展才华。聚焦乡村文化振兴,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提升农村文化礼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聚焦乡村生态振兴,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美丽庭院建设比例超过60%,违法建设全面杜绝,总体风貌和谐秀美。聚焦组织振兴,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双提双增”工程,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打造乡村振兴特色村。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聚焦某一类型、集聚资源力量,点上破题、带动全面,在“五大振兴”各方面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模式。产业振兴特色村主要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巩固和提升“一村一品”品牌,持续在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上下功夫,不断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以特色产业发展带农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致富。人才振兴特色村主要以培育原乡人、引进归乡人、吸引新乡人为目标,围绕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吸引本土本乡大学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促成项目、技术、资金、产业回归,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文化振兴特色村主要围绕乡村本土文化人才和乡村文化产业挖掘培育,把乡村手艺人的“指尖技艺”转化为“指尖经济”,把生动的文化资源转化成文化产品进而形成产业,以文化产业发展带动提升农民文化素养,塑造乡村文明新风尚。生态振兴特色村主要围绕生态宜居这个关键,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积极发展太阳能、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使绿水青山成为乡村最显著的标志。组织振兴特色村主要以党组织星级评定为抓手,持续推动“两个带头人工程”提质增效,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党建贯穿于乡村示范村镇创建的全过程、各领域。建立市领导包抓示范乡(镇)、市直部门(单位)包抓示范村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示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协调服务,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鼓励大胆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

二)强化力量配备。把城乡融合示范村镇创建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示范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示范村包抓市直部门(单位)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原则上示范村包抓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相结合。市、县两级组织部负责,选优配强示范镇乡村振兴指导员和示范村驻村第一书记,实现所有示范村科技特派员、到村任职选调生和乡村振兴事务专干全覆盖。市委人才局、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优先安排专家到示范村镇开展组团式帮扶。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城乡融合示范村镇创建,全面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科技、住建、交通、水务、文旅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城乡融合示范点打造。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3年年底达到10.85%,每年提高0.05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达到11%。示范村镇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获得的结余建设用地指标和自治区奖励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示范村镇产业用地需求。积极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考核督导。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绩效管理,乡村全面振兴示范村考核细则由市委农办制定,乡村振兴特色村考核细则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组织部牵头制定。对示范创建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奖补;对积极推进城乡融合示范村镇创建的部门(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加分;对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上重点倾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紧盯各单位工作落实,定期开展督查暗访,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对推进不力的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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