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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4-00004 发布日期:2024-01-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巡游出租车行业经营服务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实际情况,银川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月12日至2月10日

二、文件发布方式

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tj.yinchuan.gov.cn)三、意见反馈途径

(一)邮件邮寄至:银川市交通运输局513办公室(收),邮编:750000,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八号文化艺术中心东楼5楼。

(二)电子邮件发至:707040318@qq.com。

(三)传真:0951—6888946,请在传真首页注明“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银川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统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企业与巡游出租车车主、巡游与网约新老业态之间的关系,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巡游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乘客、车主和企业的利益,依法推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城市交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尊重历史,形成共识。正视巡游出租车经营关系演变历程,充分肯定我市历史形成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模式在各个历史时期对社会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以及行业管理政策的时代性、阶段性和延续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社会共识,为稳定推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持。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银川市巡游出租车经营关系登记核查,制定符合我市巡游出租车行业实际的工作措施,为稳妥推进行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市场导向,稳步放开。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推进巡游车和网约车一体化经营,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供给量实行动态调整,保持市场供需平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稳步推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巡游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制度

1.规范经营权属。对银川市巡游出租车车辆所有权属及实际出资人开展核查,建立车辆和实际出资人核查登记清单台账,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明确巡游出租车所有权属。允许银川市巡游出租车挂靠服务管理模式、个体工商户委托服务管理模式等多种经营模式并存。对车辆经营权属分类明确如下:对于需要变更《道路运输证》为个人的,由市交通运输局将《道路运输证》变更登记为个人。对于需要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权证明的,发放巡游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权证明,市交通运输局将《道路运输证》变更登记为个人。申请从事个体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权属登记人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发车辆《道路运输证》。

2.规范服务管理关系。完成权属确认后,巡游出租车权属登记人选择具有经营资质的巡游出租车企业为其提供服务,车辆挂靠模式签订挂靠服务协议,个体工商户签订车辆服务管理委托合同,允许巡游出租车的车辆经营权按规定变更,并依法依规办理经营关系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3.完善经营权管理机制。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属于公共资源,实行无偿使用和期限制。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经营权期限届满前需提前申请依规定延续。对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延续。

(二)强化市场化导向

4.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市场配置作用,根据市场化原则,鼓励巡游出租车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导向,引导小散弱企业联营兼并。

5.推进巡游与网约业态融合。更新的巡游车车辆应符合我市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可以按照网约车模式并轨运营(巡游出租车网上接单执行网约车市场价,巡游出租车线下接单执行政府定价)。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三)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6.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完善我市巡游出租车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车辆应安装符合规定的智能车载设备,实时准确传输车辆运营信息,提升行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7.加强品牌建设和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积极为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建立优秀驾驶员激励机制,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品牌建设和文明服务。

8.完善服务设施。将巡游出租车广告等服务设施纳入统一管理。完善城市巡游出租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充(换)电站等服务设施,在机场、客运场站等客运枢纽划定巡游出租车候客区域,为巡游出租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9.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巡游出租车市场监管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多部门、跨行业工作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加强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维护行业稳定。做好行业运行和舆情动态监测,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引导各方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落实企业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切实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建立驾企沟通协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五、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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