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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4-00084 发布日期:2024-10-11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收集问题建议办理情况

银川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开放日”活动收集问题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920日,银川市财政局邀请政府采购活动市场主体代表及市民代表25人参加了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开放日”活动,征集问题共2个,现答复如下:

问题1需要了解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相关政策?办理情况:通过现场座谈交流方式解决了参会代表的疑问,具体政策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可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进行采购:(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主要是指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道路和交通设施等基础条件限制的),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依照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适用网上商城直购、竞价采购、协议供货及零星采购等方式的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十五条 除符合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情形之外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均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十六条 除符合本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情形之外的,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必须预留该部分全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采购人可以通过将采购项目整体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方式,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应当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或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问题2:建议解决评审系统卡顿、闪退的问题。

办理情况:已与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接协调,将D区接入带宽调整为1000M,逐步优化中心网络环境;同时对开评标区网络硬件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网线和网口及时优化更新,确保网络传输稳定并且协调技术服务公司定期对中心网络终端及软件进行升级优化,确保交易系统运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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