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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4-00118 发布日期:2024-11-25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11月份“开门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银川市财政局11月份“开门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征求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24年11月21日,银川市财政局举办以“宣传会计考试及会计人员管理相关政策”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条,现将办理情况说明如下:

建议1.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技能补贴吗?

答复:2022-2023年,根据《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23〕51号)第20条“推进重点群体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对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人员,在2022年内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的,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按规定落实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2023年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根据国家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经与市人社局了解政策,2024年4月26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后,仅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延续补贴,取消了对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补贴,会计初级、中级、高级证书均属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取消补贴的范围内,2024年不再发放相关补贴。

建议2: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怎么学?

答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1号),经请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同意,我厅对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结构比例进行调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2/3,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其他不变。(18学时公需课全部免费在网上提供)。此调整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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