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每日动态

银川市规范煤、油生产使用企业行为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日报 2018-11-13 14:18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11月12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动员大会召开。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将陆续通过规范煤炭使用和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经营行为等,确保环境质量。

多举措保证燃煤质量

要求禁燃区内民用燃煤设备禁止使用全硫含量大于0.5%、灰分大于10%的煤炭。

截至目前,银川市三区共有散煤销售企业39家,配煤中心7家。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做好辖区政府设立的配煤中心的监督管理及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点依法取缔工作,确保散煤经营取缔配合、移交到位。对在整改后仍继续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惩重罚、顶格处罚。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局将做好煤炭质量的监督抽检工作,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将对所进产品做到批批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确保堵住不合格煤炭流入市场的途径,同时依法打击销售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证燃煤质量。

对抽检发现经营不合格燃煤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罚,实施查封扣押,防止劣质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对连续发现经营不合格燃煤的依法取缔;对不按照要求完成限期整改、拒不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需强制执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明年起禁销低于国VI的车用汽、柴油

要求2019年1月1日起,成品油生产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低于国VI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2019年1月1日以后,市场监管局一经发现生产、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者,该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查处,同时也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行为。

此外,该局还将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主要以城乡结合部、国省道、企业自备油库和物流车队等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黑加油站点和黑移动加油车,一经发现收集证据后联合相关部门坚决取缔、从严从重处罚。

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实行“一企一策”

要求2019年1月1日起,银川市全域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019年1月1日起,银川市全域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化工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关于银川都市圈范围内火电钢铁等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2018年第3号)文件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列入实行“一企一策”,一律从严管控。

此外,该局还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治理工作、重点行业VOCs的管控综合整治以及工业炉窑、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确保大气污染整治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