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留言办理说明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栏目依托宁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开设,欢迎您对银川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企业群众提出的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等诉求,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向您反馈处理结果。您留言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受理和办理主体

1.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受理主体,建立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银川12345热线管理机构协作,留言承办单位共同参与的留言办理工作机制。

2.银川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为《市长信箱》办理主体。

二、留言受理范围

受理企业群众各类非紧急、非警务类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表扬等诉求。

1.对银川市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3.对政府部门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4.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三、不予受理的范围

1.不属于银川市行政管辖范围的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110、119、120等紧急服务专线处理的事项。

3.属于党委、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军队、武警职责范围的事项。

4.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5.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6.恶意侮辱、诽谤他人、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事项。

7.反映人未留下真实信息,反映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事项。

8.已通过网络明确答复、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重复提交的事项。

9.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事项;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事项。

四、注意事项

1.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2.请您对注册信息及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3.留言要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简明扼要,主题明确,表述清楚,真实客观,一信一事。

4.对主题不明确、表述不清楚的留言,将不予受理;对重复提交或已经答复的留言,不再受理。

5.本栏目对网上留言拥有分类、选登的权利,凡与政府工作无关的无效留言将予以删除。

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