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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政策
疫情期间承租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房租减免时段总计不少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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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20-08-0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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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对新冠肺炎防控疫情期间承租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细化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减免时段总计将不少于3个月。

该政策将优先帮扶我区受疫情影响严重,经营困难的餐饮、住宿、旅游、教育培训、家政、影院剧场、美容美发等相关行业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涉及的上半年房租减免时段总计不少于3个月,具体减免时段由出租单位根据承租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程度进行核定。对于尚未支付上半年房租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出租单位直接给予减免;对于已支付上半年房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租单位可优先选择租期顺延扶持方式,对其以免租金的形式顺延5个月租期。若承租方确需退返租金,则由出租单位按照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退付手续。

凡符合规定者可直接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后者审核批准,双方直接签订减免协议,报出租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即可。随后,由主管部门将该部门及所属单位减免租金政策执行结果汇总后,直接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出租单位应本着“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应退尽退”以及合理合规原则,与承租方协商解决。自治区财政厅将要求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压实房租减免工作主体责任,鼓励出租单位主动与符合规定的承租方沟通减免事项,提高服务效率。同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结合实情,参照自治区本级做法将相关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元气”,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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