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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财政局强化措施提高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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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财政局 2018-07-3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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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财政局将第一批506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下达各县(市)区。该批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围绕银川市脱贫攻坚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下放项目审批权限、资金管理权限,主要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资金坚持精准扶持、权责匹配、公开透明的原则,并实行因素分配法,即按照各县(市)区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劳务移民人数、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实效以及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专项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一是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村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支持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发展设施温棚优势特色种植养殖。二是支持贫困村脱贫出列整村推进项目。重点用于完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发展扶贫产业和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支持发展劳务产业。对依法注册登记劳务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和建档立卡家庭在外务工人员及建档立卡家庭“两后生”返乡创业人员给予创业给予支持奖励。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三级”公开公示公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公告公示制度,在全市推行扶贫信息“县、乡、村,三级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扶贫政策、资金落实到位。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按照自评与集中评价的方式,建立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原则上当年安排的扶贫资金应于年度内使用完毕,出现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市财政。严格执行“负面清单”。扶贫资金管理坚持“谁实施、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扶贫项目、资金阳光化管理和精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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