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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五个放心”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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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灵武市 2019-03-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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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安全放心。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场主体消费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环境秩序等方面安全标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费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及时维护,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消费质量放心。引导市场主体落实商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经营商品的进货验收、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建议,及时有效处置因商品质量引发的应急突发事件;积极开展打假扶优,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消费服务放心。规范经营者消费服务和售后服务行为,落实服务承诺,确保服务内容、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时履行商品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严厉打击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价格放心。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以及价格干预措施等法定价格措施,按照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制定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依法规范和查处操纵价格、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哄抬价格、价格欺诈、变相提压价、强迫高价交易等价格违法行为。

 消费维权放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完善消费维权机制,依法高效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引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纠纷和解第一责任人责任,力争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发挥消费者组织作用,积极调解消费纠纷,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消费流动法庭的有机衔接,完善诉讼与法庭宣判、仲裁与司法调解对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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