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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建局:各建筑工地未经审批不得提前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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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20-02-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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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防疫关键期安全生产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全市开复工项目必须确保防疫防控、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到位,2月20日以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

随着各项经济活动有序恢复,部分工地也进入了紧张的开复工前筹备。开复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项目建设单位为第一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承担监督责任,必须在明确责任前提的情况下,将责任落实到人。特别要注意的是,对返程复工的建筑施工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排查,是否有疫情症状、是否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外地来银人员的具体时间、方式等。

对人员信息进行登记造册,经过建设、施工、监理确认后提前到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防疫期间申请开复工的项目,必须保障充足的口罩、手套、测温仪、消毒液等防护物资,项目要全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信息上传至“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所有入场人员按照公众录入系统并建立台账。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防范疫情,及时追踪到疫情源头。项目现场还应设置临时隔离区,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处置。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封闭管理,只设置一个出入口。同时,各施工企业要严格遵守“五个一律”、扬尘治理“六个标准化”、自查项目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符合要求。凡是违反银川市疫情防控要求,擅自组织人员返银、擅自开复工的项目,市住建局将按照相关要求列入“C”类监管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企业诚信分值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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